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内设24个正科级机构。二级单位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内设6个正科级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职能如下: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牵头组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与国家、省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受理市级重大专项规划和县(市、区)跨区域规划的立项申请,指导和衔接县(市、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议,监测预警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牵头研究经济和社会发展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全社会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4)负责研究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参与拟订财政、土地等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执行效果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牵头研究全市财经领域重大问题,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综合协调、督促落实全市财经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5)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推动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
(6)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建议,并牵头推进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保山主动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等国家战略的规划和政策。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保山市参与国际、国内区域合作项目的协调指导工作,拟订参与国际、国内区域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牵头贯彻执行国家、省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7)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省和市投资及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对市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安排中央、省分配的及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重大项目。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按权限审核或上报涉外重大项目。指导上报和协助管理国外贷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8)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穷”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贩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9)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计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10)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综合管理,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11)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按照规定权限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12)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参与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推进社会事业的发展政策草案。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3)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权限范围内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的审批、移民政策的审定。
(14)组织起草价格规范性文件草案,贯彻落实省级相关收费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价格和收费改革调整方案以及管理范围、原则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参与重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关价格建议。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监督管理及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
(15)拟订价格调控和监管的政策措施。负责价格运行分析,监测分析价格总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专项价格,建立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和应急监测,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管理、价格认定监管和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16)负责按照“数字云南”发展规划部署,组织协调推进“数字保山”建设的工作落实。
(17)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保山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8)负责市级粮食、棉花、食糖等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市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市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19)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市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投资项目。
(20)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21)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贯彻落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协调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管理和粮食信贷、税收、财务的相关政策。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2)统一领导和管理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2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办字〔2019〕70号),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编制60名。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其中,正处级领导职数2名:主任兼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8名:副主任7名(其中l名兼市辐射办公室主任),督查专员1名;兼职副主任1名(不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处级领导职数):副主任兼市能源局局长;科级领导职数39名:正科级领导职数26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总经济师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3名。2020年底,包括所属事业单位的编制市发展改革委本级共有编制69名,其中:行政编制60名,事业编制3名,工勤编制6名。二级单位市搬迁安置办有事业编制15名(含工勤人员1名),其中主任1名(副处级),副主任2名(正科级),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7名(6正1副)。
3.人员情况
2020年末,保山市发展改革委实有在职人员91人,编制84名,本年净减6人,控制率为108.33%。其中:市发展改革委本级有职工77人,本年净减5人,具体为:调入2人,调出2人,退休5人。年末实有离休人员2人。二级单位市搬迁安置办2020年底实有14人(含工勤人员1名),本年本年净减1人,具体为:调出1人。
(二)目标的设立情况
立足部门职能职责,2020年,市发展改革委从职责履行良好、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五个方面设置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履职绩效目标分解为加强宏观经济运行调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大力增强互联互通、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更好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等多个方面。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市发展改革委总收入为13093.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81.12万元、其他收入12.06万元;总支出13135.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3.53万元、项目支出11262.13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2020年,市发展改革委严格按照相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部门实际,持续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基本实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年内,能够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完成部门承担的各项目标任务过程中,能够合理分配人、财、物,达到了较高效率和水平。我们重新修订了《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对公务经费开支标准、审批程序、开支范围、结算方式、票据要求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各项公务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财务管理办法规定实行统一管理、计划使用、逐级审批。在严格执行财政财纪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部门财务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支付等有关规范执行。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定期不定期分析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时发现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和不足,科学客观评价项目立项决策是否正确、项目执行是否高效、项目产出是否达标、项目效果是否明显,同时促进部门绩效管理,为政府提供财政支出绩效信息,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提供参考依据,促进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更加科学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自评组织过程
为全面加强绩效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市发展改革委成立了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委主要领导担任,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二级单位负责人和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委办公室。我们严格坚持以财政部门印发的绩效考核各项文件精神为指导,以部门整体绩效支出为内容,对各项支出的质量指标,数量指标及指标内容进行客观评价,对包括基础工作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评估。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市发展改革委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9分。
(一)投入情况分析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定情况。市发展改革委依据部门职能职责设立制定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内容包括职责履行良好、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具体细化的定性和定量指标。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设定的各项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
2.预算配置情况。市发展改革委部门中期支出规划、年度履职目标等编制科学,年度预算与中期规划、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合理,基础信息完善、数据更新及时、依据真实完整;项目预算整合归类合理,目标明确,项目储备充分、完整,基本支出预算保障了部门年度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单位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基本支出及时、足额。此外,注意整合各项工作任务,合理安排,争取一次活动同时完成多项任务,严控“三公经费”,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7.02万元,较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00.70万元,减少了63.68万元,变动率为-63.24%。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本年度完成了预算数,且在时间节点内完成了支付进度。
2.预算管理情况。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已制定相应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严格按照市财政局规定的时间、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
3.资产管理情况。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制定了相关资产管理制度,且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资产管理安全性较高。
(三)产出情况分析
1.突出项目带动扩大有效投资。一是抓牢投资增长。认真梳理年度新开工重大项目清单,协助开展重大项目建设专项巡察,落实5000万元项目前期经费,优化投资审批服务,强化投资调度,推动重大项目复工开工、入库入统,全力保持投资平稳增长。2020年,全市投资总量突破千亿元大关,达到1048.1亿元。二是抓好项目推进。全力推动永昌、弥昌、昌链及泸腾、黄龙二级公路等一批重点项目列入省“双十”重大工程、县域高速公路“互联互通”重点工程加快实施,积极争取大瑞铁路小永货运站至工贸园区铁路专用线列入国家和省建设清单、保山和腾冲机场改扩建工程可研报告获得省级批复。加快推进中型水库、高标准农田、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重点项目建设,保山坝灌区工程年内顺利实现开工建设。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要求,牵头推进市传染病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组织实施重症患者诊治、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能力提升工程,积极推动教育、卫生等社会民生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全面开工建设。三是抓实争资争项。紧抓国家各项政策机遇“窗口期”,上下联动、左右协同谋项目、推项目,争取到位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13.8亿元,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项目23个、资金73亿元,获抗疫特别国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项目7个、资金7.3亿元。
2.聚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一是深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聚力谋划加快构建保山现代产业体系的方法和路径,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牵头起草《保山市各类开发区优化提升实施方案》,着力构筑定位清晰、优势互补、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园区发展新格局。全力争取腾冲银杏产业园入选第二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名单。二是扎实推进重点产业发展。做好硅基产业强链、补链文章,健全完善保障工业聚集化发展用电价格机制,全力争取保山隆基项目用电纳入省人民政府利用弃水电量发展绿色水电硅支持范围,落实到位隆基三期10GW单晶硅棒项目地方专项债券资金2.18亿元,推动通威4万吨高纯晶硅绿色能源项目顺利开工。三是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牵头起草《数字保山“十四五”规划》《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等规划方案,谋划储备新基建项目160个,梳理上报省级重点项目22个。牵头推动与阿里云、云南能投等重点企业合作发展数字经济,促进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重点产业、“三张牌”加快融合发展。
3.统筹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一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制定《加快五美建设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及《美丽坝区建设导则》《美丽集镇评价办法》,协力推进万亩生态观光农业园、腾冲荷花湾、司莫拉、潞江坝等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二是高标准创建“美丽县城”和“特色小镇”。牵头筹备全省和全市美丽县城建设现场会,助力腾冲、昌宁成功创建“云南省美丽县城(第一批)”,分获省级奖补资金1亿元。围绕2020年争创1个全省美丽县城、1个省级示范小镇的工作目标,聚焦短板、聚焦项目,全力指导和服务施甸、龙陵创建全省“美丽县城”,“一镇一策”稳步推进银杏小镇、科学家小镇、司莫拉幸福佤乡等特色小镇创建。三是统筹推进西部大开发各项工作。牵头起草《贯彻落实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工作方案》 《保山市特殊类型地区振兴规划研究报告》,组织申报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工程,全力指导腾冲经开区申报国家级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
4.着力推动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一是电力体制改革持续深化。稳步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协调推动省电力配售公司、保山电力公司、保山工贸园区配售电公司与保山隆基签订四方供电协议及委托购电协议,促进电力保障和消纳。积极推动市政府与省能投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牵头推进市能源发展公司改革重组。二是重点领域改革成效明显。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投资项目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公务用车改革成果持续巩固,工程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全市195家行业协会商会完成脱钩改革。牵头落实的17项年度改革任务取得预期成效,协同推进的98项经济体制改革任务进展顺利。三是信用保山建设迈出坚实步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取得“3首家4第一”的好成绩。即:首家解决信用工作机构和人员、首家建成共享平台、首家信用网站县级全覆盖,信用归集数据全省第一、向省推送数据全省第一、全省信用工作考核第一、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排名全省第一。四是开放合作取得新进展。牵头起草《关于把保山建设成为滇西辐射中心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滇西辐射中心建设。全力服务中缅猴桥—甘拜地跨境经济合作区及跨境多式联运物流项目建设,稳步推进腾密高速、芒市至腾冲至猴桥铁路前期工作,助力大通道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5.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全面落实保供稳价政策措施,累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6388万元,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认真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新增地方储备粮规模0.75万吨,完成秋粮收购2.1万吨,轮换储备粮0.96万吨,建成应急供应网点110个,有效保障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完成救灾物资管理职能转接,健全完善应急物质保障预案,提升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能力。二是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有序推进。全面启动18家重点高耗能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积极争取中心城市、县城、重点集镇垃圾污水处理项目纳入国家和省新增专项债券储备目录。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节能降耗指标可完成省下达任务。三是全力奋战脱贫攻坚。累计争取国家和省补助资金41.7亿元,牵头推动全市建档立卡搬迁对象16688套安置房全部竣工、72169人全部搬迁入住,拆旧率、复垦复绿率均达到100%。用心用力抓好挂包帮扶,扭住存量贫困人口脱贫清零、问题排查整改、脱贫成效巩固提升等重点任务,持续投入人财物,协助施甸县太平镇兴华村、大坪子村、蒋家村如期实现整体脱贫退出目标。
6.抓实移民搬迁安置。年内完成搬迁安置投资3277.42万元占任务数2900万元的113%,完成移民搬迁安置250人占任务数244人的102%。一是全力推进保山坝灌区移民搬迁安置前期工作,10月份已获批可研阶段移民安置规划,正在编制初设阶段移民安置规划。二是推进隆阳区阿贡田水库枢纽区征地补偿补助工作,推进保山小地方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及改复建工程建设,推进龙陵县勐堆水库征占土地补偿补助、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工作,推进昌宁县立新水库征占土地补偿补助、红土料场临时用地及附着物补偿工作。三是推进小湾水电站扫尾工作:组织开展移民项目、移民资金清理,推进移民安置设计变更工作;组织开展移民技术培训;完成善德桥检测维修加固工程及自验工作;组织编制了隆阳区长宝水库工程设计变更报告,待上级审批;完成昌宁县“七一”渠防渗加固,湾甸移民安置点农贸市场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防洪度汛工作。四是推进大平田水电站移民搬迁安置及改复建工程建设,推进槟榔江三岔河水电站环保工程建设,完成腾龙桥一级水电站移民技术培训和道路改复建工作。
7.全力推进移民后期扶持。一是完成对全市37251人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工作。二是开展精准扶贫,全市895户2414人大中型水库建档立卡移民全部退出贫困户序列,实现100%脱贫。三是按照省拨付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到位情况,共拨付县(市、区)资金10624.06万元。四是全市2020年批复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项目年度计划44项,总投资12047万元,其中:后期扶持专项资金9353万元,受益移民村组53个,受益移民人口14895人。五是年内计划批复2020年补充计划项目15个,总投资3267.35万元,其中:后期扶持资金2802.9万元;计划批复2021年年度计划项目38个,总投资17861.58万元,其中:移民专项资金12969.42万元,目前项目已全部审批完成。六是推进隆阳区避险解困项目验收工作,项目已竣工正在开展资料收集及项目审计工作,预计年内完成区级、市级验收。七是完成2019年龙陵县省级后期扶持工作稽查整改。八是组织开展2020年后期扶持职业教育招生工作,被录取移民学生39人。九是组织完成全市54个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市级验收工作,目前已有51个项目通过市级验收。十是完成2020年省级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项目竞争立项工作,全市2020年申报竞争立项项目5个,获得省办同意立项4个,争取后期扶持资金2650万元;完成2021年省级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项目竞争立项工作,全市2021年申报竞争立项项目6个,总投资12677.32万元,计划争取后期扶持资金6653.59万元。十一是完成2020年后期扶持中央资金绩效评价,2019后期扶持中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十二是组织开展我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完成第三方编制单位招投标并开展规划编制,11月底前完成各县(市、区)规划编制并报市办进行审查,12月底前完成规划修改并上报市人民政府,2021年3月底前完成市级规划汇编并报省搬迁安置办公室。
8.维护库区移民安置区社会和谐稳定。2020年,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以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和“法治信访”为目标,坚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着力从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下功夫,不断深化信访制度改革,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秩序。全市搬迁安置系统共收到来信来电3件,来访46件88人次。全力化解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矛盾纠纷,有力维护库区移民安置区社会和谐稳定。
(四)效果情况分析
全力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强化经济运行调度。围绕全年经济发展目标,统筹做好GDP基础指标研判分析、预警通报和协调调度,适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全力稳住经济基本盘。2020年,全市投资总量突破千亿元大关,达到1048.1亿元。二是谋划推动重大政策落地。积极应对疫情冲击和经济下行压力,报请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稳定全市经济运行15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10条等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六稳”“六保”各项工作,助力全面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最大程度对冲不利影响。三是决战决胜“十三五”收官大考。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系统评估“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找准短板弱项,报请市委、市政府出台《加快补齐全面小康短板行动计划》,牵头狠抓落实,确保“十三五”圆满收官。四是科学谋划“十四五”发展。准确把握市情新内涵,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对保山的工作要求,编制完成“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代市委高质量起草“十四五”规划建议,正在全力编制“十四五”规划纲要,聚力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新格局。CPI累计上涨3%,控制在年度控价目标内。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因市委、市政府及省发展改革委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任务较多,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在日常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的衔接、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预算编制方面
1.深化预算编制管理。对预算编制进行进一步的精细化管理,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进行预算的编制,包括对上年结余、本年追加,根据年度工作需要,按照年初预算编制方法,进行经费类款项三级的预算编制,作为年度预算控制和执行的依据,并作为对各科室、所属单位预算管理情况的考核依据。
2.遵循预算编制口径的一贯性及可比性。预算编制坚持切合实际工作需要,尽可能减少对经费使用用途的调整,同时提高经费调整的合理性。
3.按照经费支出性质、范围和使用内容进行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划分,预算科目严格按照费用支出事项对应的科目进行归集,确实无法归集的非经常性经费支出、小额经费支出,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中规范归集,同时合理的控制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的预算范围和内容。
(二)预算执行方面
1.进一步强化和严格财务审核管理工作,做到专款专用。
2.深化预算控制层级,严格按照预算“类款项”进行经费控制,真实准确地进行财务核算,严格并努力杜绝经费科目的超支现象及核算工作的相互串户现象。
3.加强财务分析,通过全面、系统、深入的财务分析,及时发现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预警、纠偏的合规方式进行调整完善。
(三)财务核算方面
1.严格按照预算口径进行经费支出核算,确保预算口径和核算口径一致。
2.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核算制度进行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核算;项目支出严格按照各项目进行单独核算;经费支出严格按照收付实现制进行核算,真实、准确反映经费支出和资产负债情况。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领导,确保资金安全
委党组和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在部门预算申报、资金下达、部门预算执行及项目后期绩效评价过程中,凡属于大笔支出的事项均通过委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特别是在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高度重视资金使用合规性、合理性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合法。
(二)厉行节约,严控行政成本
今年,市发展改革委认真组织学习了国家、省、市有关财务管理和纪律的文件政策,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学习宣传财务审核审批规范流程,机关干部能够做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控行政成本。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