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23-0329020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财政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3-03-29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市发展改革委2022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保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经费及节能宣传周支出经费)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供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对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绩效评价,自评分为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保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经费及节能宣传周支出经费项目完成了预期产出目标、实现了预期效果、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1.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2.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3.加大绩效指标体系建设成果共享,实现行业内部纵向规范、统一管理。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4号令)第十五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业务培训、监督检查,以及标准指南编制等工作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部门预算,并按照规定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之规定,结合保山市发展改革委历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数量开展节能审查。主要用于节能审查、举办节能宣传周和政府定价商品成本监审、听证等支出。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展改革委财务分管副主任为组长,资环科、价格和收费科、办公室为成员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

2.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3〕2号)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保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经费及节能宣传周支出经费。围绕保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经费及节能宣传周支出经费绩效目标,组织相关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保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经费及节能宣传周支出经费绩效自评工作。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批复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保财建〔2022〕6号)文件,下达市发展改革委保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经费及节能宣传周支出经费10万元,2022年度资金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根据项目进度和绩效相关要求,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10万元,执行率100%。全部资金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全部执行完毕。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年均节能审查项目数量1个,实际完成3个;中心城市供排水价格调整前期工作全部完成,具备出台条件,配套城乡供水一体化改革推迟出台。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通过节能审查节约能源使用量,为我市水电硅等清洁高再能产业发展腾出能源使用空间105吨;价格矛盾基本理顺。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5%。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1.待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审核后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除涉密内容外,将预算绩效管理结果通过门户网站和市财政局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