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2-1-/2021-0712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食品药品领域
  • 发布日期
  • 2021-07-12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服务提供者节约粮食防止浪费的告知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将节约粮食、防止浪费有关事项,向全市餐饮服务提供者告知如下:  

一、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将节约粮食、防止浪费纳入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等全过程的管理制度中,加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认识。  

二、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主动提醒提示消费者“光盘行动”有关要求,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图片、标识,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三、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在菜单中标注食品大、中、小三种分量及相应的消费人数,不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提醒消费者按照就餐人数点餐,并提供公勺公筷和打包服务。  

四、餐饮服务提供者对坚持参与“光盘行动”的消费者给予奖励,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厨余垃圾处理费用。奖励金额和收费标准应当明示。  

五、餐饮服务提供者要提升餐饮供给质量,按照标准规范制作食品,合理确定数量、分量,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规格选择。  

六、提供团体用餐服务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将防止食品浪费理念纳入菜单设计,按照用餐人数合理配置菜品、主食。  

七、提供自助餐服务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主动告知消费规则和防止食品浪费要求,提供不同规格餐具,提醒消费者适量取餐。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的规定,依法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浪费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落实反食品浪费有关制度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