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2-1-/2021-0108010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食品药品领域
  • 发布日期
  • 2021-01-08
  • 文号
  • 〔2021〕—3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国家药监局2020年第85号通告等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省药监局关于落实国家药监局2020年第85号通告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国家药监局关于45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2020年第85号)、《国家药监局关于停止销售31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告》(2020年第8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切实加强属地化妆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责令相关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下架通告的化妆品,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请将检查情况于2021331日前上报市局化妆品监督管理科。联系人:贾梅,联系电话:2200773邮箱:bshzpjgk@sina.com  

  

附件:1.国家药监局关于45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2020年第85号)  

2.国家药监局关于停止销售31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告(2020年第86号)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