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8〕72号)精神,进一步提升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促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更加透明、更加有效,充分发挥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助推作用,结合保山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决策部署,将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突出公开重点、明确公开主体、拓宽公开渠道、强化公开实效,努力实现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全过程透明,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常态、透明高效。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的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提升项目批准、实施的透明度和效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突出重点、有序推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以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社会关注度高、具有重要影响的信息为重点,以政府信息公开为先导,主动、全面、准确、持续推动项目法人单位信息有效归集、精细管理、及时公开。突出重点环节、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的针对性。
——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按照“谁批准、 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要求,市级部门负责公开市级审批事项相关信息,项目所在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公开本级审批服务的重大建设项目事项及监督公开本辖区实施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予公开的事项,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由项目法人单位或施工单位予以公开的信息。
三、公开范围及目标
(一)公开范围
根据我局职能职责,主要指我市范围内实施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脱贫攻坚、社会事业等过程中产生的信息应依法依规全面、主动、及时公开。
(二)工作目标
2018年,根据市级同意安排进一步规范重点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编制完成全市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清单和工作机制,并根据安排完善目录清单完善后发布。
2019年,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实现多渠道、多层次公开,公开内容得到进一步充实、公开实效得到进-步增强、公开范围得到进-步拓展。
2020年,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成为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常态化制度安排,内化为履行行政职能和开展政务服务的行为自觉。
四、重点任务
(一)推行清单管理。要根据各自领域、行业特点,制定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目录,进一步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建立动态调整工作机制,及时更新发布有关信息。(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配合)
(二)公开主体内容。根据我局职能职责,对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公务员工作等三类信息作为重点公开的对象和内容。
1.就业创业。根据上级政策和市级政策,公开党中央、国务院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委有关就业创业的政策文件。公开就业救助对象人数、公开贴息贷款发放、岗位培训补贴发放、费用减免、公益性岗位安置等相关信息。公开相关就业创业动态信息。(就业促进科牵头,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配合)
2.社会保障。根据上级政策和市级政策,公开党中央、国务院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委有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政策文件。公开社会、职工、企业等养老保险、社会补贴相关信息。公开医疗、分级诊疗、生育保险、健康扶贫等相关信息。公开相关社会保险动态信息。(医疗生育保险科、失业保险科、居民养老保险科、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3.公务员工作。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家出台的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文件解读材料信息。公务员招录、面试、培训等动态信息。市直各单位公务员招考、录用等信息。(公务员考核奖励科、公务员职位管理科、公务员考录培训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自身职能职责,将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抓手,努力实现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全程公开、全程留痕。
(二)强化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要以提升公开质量为导向,定期对本地本部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渠道、公开时效等进行检查。
(三)认真组织实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并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