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第四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的通知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的通知》(云保办〔2012〕6号)要求,切实做好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工作。为更好地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引进人才等住房困难,缓解轮候库轮候家庭众多的问题,现将近期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729套启动2019年第四批分配入住工作。
一、本次分配对象
(一)一室、一室一厅房源: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并且通过公示无异议的家庭和个人选房。
(二)二室一厅及以上房源:仅供2018年12月31日前申请并通过审核、公示后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选房。
二、 分配时间
2019年11月7日—12月10日。
三、分配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房源有限,先到先选。
四、分配程序
(一)申请人到区住建局一楼大厅住房保障中心服务窗口对申请时间以及共同申请人进行查询。
(二)领取房屋查询表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房屋登记情况查询(含现房及期房的查询)。
(三)持房屋查询表回到区住建局一楼大厅住房保障中心服务窗口进行复核、选房、配租。(注:经复核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及个人不予配租)。
(四)持住房保障中心开具的配租通知书到各小区广厦管理公司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入住手续及缴纳相关费用。
五、相关要求
为保证本次分配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除申请人发生婚姻变化的可添加同住人外,其余的按当时申请家庭成员人数给予选房配租,不接受为分配到大面积房源的家庭或个人随意添加同住人。
六、本次分配房源
详见附件。
附件:第四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房源信息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