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727-1-/2019-0904001
  • 发布机构
  • 隆阳区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住房保障
  • 发布日期
  • 2019-09-04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严查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行为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严查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行为

 

 近期,接热心市民、网友反映,隆阳区中介机构线上平台、线下门店存在违规发布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租赁消息。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迅速对隆阳区房屋中介机构开展查处工作。

2019821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再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隆阳住建”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公开发布《严禁房地产中介机构代理出租转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知》,并结合热心市民、网友反映情况和网络留言认真进行梳理汇总。827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对隆阳区房屋中介机构开展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兰城路、同仁街、人民路、建设路等中心城市房屋中介机构。现场发现,部分房屋中介机构确实存在发布下村、龚家庄、太保路、和平路C区房源租赁信息行为。经当场仔细核实比对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房源信息库,所检查的房屋中介机构发布的房源租赁信息不属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房源。

突击检查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求房屋中介机构以本次突击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发布房屋出租信息的自检自查,坚决严禁发布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租赁信息,坚决严禁通过其他方式向租赁人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租赁信息。

经发现或被举报,发布或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租赁信息的房屋中介机构,一经核实,必严格遵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其约谈、责令限期改正、记入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并处以行政处罚。同时,对其全面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