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
根据《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农业部令2016年第2号)和《耕地质量等级》(GB/T 33469—2016)国家标准,保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完成2020年全市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评价以全市496.52万亩耕地为基数,以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壤图、行政区划图叠加形成评价单元,选取立地条件、剖面性状、耕层理化性状、养分状况、土壤健康状况和土壤管理等方面指标对耕地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完成全市耕地质量等级划分。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一、全市耕地质量总体情况
全市耕地按质量等级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一至十等,平均等级为5.30等,较2019年提升了0.10个等级(详见表1)。评价为一至三等地的高等级耕地面积为102.72万亩,占全市评价耕地总面积的20.69%。这部分耕地基础地力较高,农田基础设施条件较好,气候条件良好,质地适中,供肥和保肥性能基本良好,灌溉设施配套好,能排能灌,宜种性广,作物基本都能高产。应选用抗病高产良种,合理轮作,种植绿肥,完善水利设施,精耕细作,努力提高单产。评价为四至六等的中等耕地面积为231.63万亩,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46.65%。这部分耕地立地条件略差,灌溉设施基本配套,水、肥、气、热基本协调,宜种性一般,土地利用受到一定限制,作物能保收。可以通过改良灌溉设施,合理增肥、种植绿肥,配方施肥全面提高土壤肥力。评价为七至十等的低等级耕地面积为162.17万亩,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32.66%。这部分耕地水土流失严重,基础地力较低,灌溉条件较差,宜种性、可耕性较差,土层浅薄,土地利用受到较大限制,作物受气候状况的影响较大,对农作物选择性较强,产量不稳定。发展利用:加强水利设施建设,改坡地为台地,提高保水保肥能力。
表1 保山市耕地质量等级面积比例及主要分布区域
耕地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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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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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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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分布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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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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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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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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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腾冲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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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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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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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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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腾冲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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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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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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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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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腾冲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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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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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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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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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腾冲市、龙陵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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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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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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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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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腾冲市、龙陵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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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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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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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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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隆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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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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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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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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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施甸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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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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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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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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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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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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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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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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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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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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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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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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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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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同区域耕地质量情况
按照中国农业综合规划和《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2016)中关于耕地质量等级划分区域范围的规定,保山市划分为2个农业区,即西南区(川滇高原山地农林牧区)、华南区(滇南农林区)(图1)。耕地质量等级情况分述如下:
图1 保山市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区划图
(一)保山市属西南区耕地
保山市西南区仅包括腾冲市,划分为川滇高原山地农林牧区一个二级区,总耕地面积122.46万亩,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24.66%,平均等级为4.55等。
评价为一至三等地的高等级耕地面积为30.34万亩,占西南区耕地面积的24.78%。以水稻土、火山灰土为主,土地平坦开阔,肥力较高,作物基本能高产稳产,没有明显障碍因素;评价为四至六等的中等耕地面积为70.49万亩,占西南区耕地面积的57.56%。以水稻土、黄壤为主,作物基本能保收,少部分耕地存在渍潜等障碍因素;评价为七至十等的低等级耕地面积为21.63万亩,占西南区耕地面积的17.66%。以水稻土、黄壤为主,立地条件较差,供肥能力较弱,不利于耕作,部分耕地存在酸化、渍潜等障碍因素。
西南区耕地质量等级比例分布图
(二)保山市属华南区耕地
保山市华南区包括4个县(区),划分为滇南农林区一个二级区,总耕地面积374.06万亩,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75.34%,平均等级为5.55等。
评价为一至三等地的高等级耕地面积为72.39万亩,占华南区耕地面积的19.35%,主要分布在隆阳区等县(市、区),以水稻土、红壤为主,肥力协调,无明显障碍因素;评价为四至六等的中等耕地面积为161.15万亩,占华南区耕地面积的43.08%,主要分布在隆阳区等县(市、区),以红壤、水稻土为主,宜种性、可耕性略好,少部分耕地存在障碍层次等障碍因素;评价为七至十等的低等级耕地面积为140.52万亩,占华南区耕地面积的37.57%。主要分布在昌宁县等县(市、区),以红壤、水稻土为主,土壤肥力不均,不利于耕作,土地利用限制较大,部分耕地存在酸化、障碍层次、潜育化等障碍因素。
华南区耕地质量等级比例分布图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