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农办,市直及驻保有关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保山市农村居民持续增收2023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保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
保山市农村居民持续增收2023年实施方案
为落实好保督通〔2023〕2号文件和《保山市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有关要求,着力提升农民收入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全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1.5个百分点”的目标,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坚决守牢确保粮食安全、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底线,聚焦就业和产业两个关键,做好“土特产”文章,稳定工资性收入,扩大经营净收入,保证转移净收入,挖掘财产净收入,在实施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中走在全省前列。
二、落实措施
(一)发展产业增收一批。向土地要效益,向资源要效益,积极推进《保山市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以粮油、生猪、肉牛、咖啡、茶叶、中药材、蔬菜、水果、核桃、蔗糖、烟草等产业为重点,以咖啡等产业为突破口,做好“土特产”文章,着力推进重点特色产业全链条发展,拓展农业产业增值增效空间。确保粮食播种395.3万亩、粮食产量146.4万吨;蔬菜种植面积稳定在82万亩;实现肉类总产45万吨以上,存栏生猪305万头、肉牛76万头,出栏生猪430万头、肉牛29万头以上;大力开展木本油料产业提质增效10万亩以上,其中核桃6万亩、油茶4万亩以上;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7.6%。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达到53%以上,农民节本增效8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供销社、省烟草公司保山市公司、云南香料烟公司等)
(二)做大县域经济增收一批。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争取县(市、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全部达4万元以上,增加就业岗位,推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每年转移就业超过100万人。为农村居民提供就业信息和便利,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向当地农村群众发放劳务报酬占中央投资的比例达到15%以上。全年实聘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4624名以上。(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乡村振兴局等)
(三)依托园中园增收一批。积极推进保山市产业园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等项目早日开工;推动通威项目(二期)、嘉保生物多糖建设项目等项目尽快投产;实现咖啡产业园精深加工区部分企业投产、咖啡文化展示区运营初见成效;加快推进绿色印染项目落地,织密一张产业网;完善单晶硅切片—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光伏组件产业链条;带动农民就业增收。2023年在园区就业的农民1万人以上。(责任单位:保山产业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四)加快旅游业发展增收一批。2023年新创建乡村旅游A级景区2个以上,创建等级旅游民宿5家,巩固提升腾冲市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创建成果。鼓励乡村旅游企业面向农村居民提供就业岗位,增加工资性收入,引导农户盘活自有资产入股参与或自主开展乡村旅游经营活动,增加资产性或经营性收入。加快“门票经济”向“综合消费经济”转变,实现乡村旅游收入160亿元,增15%,带动就业人数10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五)引导外出务工增收一批。持续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结合产业发展和农村劳动者就业创业需求优化培训工种,大力推动体力型就业向技能型就业转变。2023年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6.4万人次以上,农民外出务工数量达到46万人以上,省外转移17.9万人以上,省外就业农民工比例达到40%以上。抓实“红色劳务”转移就业工作,2023年通过“红色劳务”输出劳动力不低于5000人。(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
(六)鼓励返乡创业增收一批。加大返乡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建设,组织开展创业能力培训、网络创业培训、直播带岗、扫码就业等活动。对符合条件的,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等)
(七)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增收一批。科学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通过出租(转包)、互换、股份合作等形式,力争2023年土地流转面积达65万亩。大力培育市场主体,2023年全市农业企业净增2622个达6924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净增77个突破585户,新增投资50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12户以上;创建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15个,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150个。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通过土地租赁、吸纳务工、订单收购、入股分红等模式带动农民增收,不断探索完善联农带农富农长效机制,积极争取省级农业市场主体联农带农奖补政策。(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等)
(八)发展集体经济增收一批。稳妥有序推进深化腾冲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确保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落地见效。积极争取2023年省级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到2023年底全市955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50万元以上的村(社区)达到10%以上,其中100万元以上的达到5%以上。(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
(九)落实惠农政策增收一批。贯彻落实2023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不低于8%的政策要求,力争强农惠农富农的财政投入逐年稳中有升。巩固提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专项治理成果,确保2023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补贴项目全部直达补贴对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银保监保山分局、惠农惠民补贴管理相关部门)
(十)促进脱贫人口增收一批。强化监测帮扶增收一批。开展“线上、线下”网格化、常态化排查,精准监测识别“三类人员”,落实“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加大“一县一业”特色产业衔接资金投入力度,用活金融帮扶政策,鼓励引导农户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培育市场主体,强化经营性扶贫资产管理,健全联农带农机制,让脱贫群众深度嵌入全产业链,享受增值收益,“双绑”覆盖率达100%。坚持转移就业和本地就业两手抓,实施就业“百日行动”,加大外出务工转移力度,通过公益性岗位、以工代赈等方式拓展本地就业岗位,脱贫人口就业16.28万人以上,其中,省外转移就业5.2万人以上,保持乡村公益性岗位总体规模稳定,稳中有增,“雨露计划+比亚迪”输出就业500人以上,实现有劳动力的脱贫户至少有1人稳定就业。实现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15%以上,8500元以下且有劳动能力的脱贫家庭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2023年度对县(市、区)乡村振兴实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考评指标。各县(市、区)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安排,把一切为了农民特别是脱贫户增收作为鲜明导向,千方百计增加群众收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住户调查工作经费和相关调查补贴拨付到位,确保相关补贴按季度及时发放,着力推动住户调查工作正常开展。
(二)加强联动。市级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主动扛起农民增收工作责任,密切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国家统计局保山调查队每2年至少组织1次全市的辅调员集中培训,各县(市、区)统计调查机构每年至少进行2次集中培训,力争调查数据客观真实反映全市农村居民收入情况。
(三)加强调度。请五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单位按照保农办便签〔2022〕88号和保督通〔2023〕2号要求,从4月份起于每月20日前将单位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可编辑电子版和签章PDF版各一份)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供《保山市农民增收任务工作推进情况月报表》《保山市2023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十个一批增收统计表》《保山市2023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项收入统计表》及相关支撑材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冯洪泽,工作电话:0875-2213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