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10836-4-/2019-0116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9-01-16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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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词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报告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函〔2018〕24号)要求,市环保局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对照责任分工贯彻落实,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现将市环保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市环保局结合单位实际,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强化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着力构建强有力的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环保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重大措施、环保政务及环境保护重点信息等领域政府信息“五公开”。年初,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李明彦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兼任市环保局的新闻发言人,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和法宣科共同承担。办公室负责具体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日常工作;法宣科按照要求每年年初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和工作要点,年终按市政府办公室要求及时上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部门相关信息公开痕迹材料。

(二)层层抓落实抓监管。为了更好地开展环境保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政务公开协调机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工作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制,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同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监管,做到机构落实,责任落实和检查落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机制保障。

二、强化措施,构建政务公开长效机制

(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要求。严格按照《保山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的“五公开”工作要求,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会议办理程序。按照要求拟制上报公文,并按要求明确公开方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为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制定了《保山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理清公开范围和内容;建立并完善了上网审查制度、政府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制度、文件解读制度、信息发布常态化监测制度等确保政务安全,从制度上规范了政务公开工作,充分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不断拓展“五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完善《保山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修订《保山市环境保护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内容,认真按照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要求扩展重点领域公开内容,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突出公开重点,扩宽公开渠道,强化公开实效。

三、加强管理,巩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市环保局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政务公开的主体、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更加全面、规范,增强了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政务公开内容更加丰富。严格按照《保山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要求,认真梳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单位政务信息,截至目前,市环保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21条,其中包括预决算公开及三公信息、保山市环境质量情况(包含空气质量状况、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状况、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重点领域环境保护信息及工作动态信息等内容。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形式,主要是通过保山环保网信息公开专栏、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动态。

(二)政务公开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内容的具体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按年度分类发布、公开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等有关内容,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按照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全年共转载政策解读13条、公开建议提案2件。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更加完善。按照要求,保山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专栏开设重点领域环境保护信息子栏目,主要用于公开日常监测、执法监管、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重要环境信息。2018年,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推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扩展重点领域公开内容,坚持依法依规、主动公开,坚持突出重点、全面公开。

(四)政务公开运行更加规范。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同时加强对政务公开运行的监管和制约,严把政务公开内容和审核关。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严格审核政务信息公开流程。定期对网站发布信息开展常态化监测,使各项工作趋向规范化、制度化和公开化,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无误。

(五)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加强试点工作督促指导,每月组织1次专项督查,推进腾冲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加强试点工作保障,督促腾冲市环境保护局抓紧完善相关公开标准和规范,将整改完善事项内容充实到环境保护网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总结提炼试点领域可复制、易推广的基层政务公开经验,全力配合做好试点验收工作。

四、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充实完善。进一步充实完善公开范围及内容,让群众更详细的了解我市环保工作开展情况,更好的回应社会关切。二是政务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公开目录和重点领域栏目涉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明晰,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加强完善。

(二)下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的时限、形式、内容、程序和运行机制,强化信息公开审核和监督,积极组织业务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和学习,强化队伍建设,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三是突出重点,回应社会关切。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决策应及时公开,特别是抓好重点领域环境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