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文件
保环审〔2022〕5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昌宁县耈酒酿造有限责任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意见
昌宁县耈酒酿造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申请的入河排污口设置,由保山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受理,并委托保山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对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进行了技术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云南省贯彻落实方案及保山市深化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现将你单位申请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如下:
一、昌宁县耈酒酿造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耈街乡耈街村,年产耈酒牌系列高低度白酒1000吨、露酒5000吨,桶装饮用水34.56万桶、瓶装饮用水1728万瓶。设计污水处理规模300m3/d,污水处理工艺为旋转过滤+调节池+气浮+水解酸化+UASB+活性污泥+反应池。产权单位:昌宁县耈酒酿造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524731210191Y,法人代表:杨永忠。
二、同意你单位新增设置一个排污口,排污口分类为混合污水入河排污口,出水水质达到《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中表2 “新建企业水污染物直接排放限值”要求,通过管道外排进入耈街河,最终汇入永平大河。排污口基本信息见附件。
三、你单位应建立健全污水处理系统管理和维护制度,严禁超标、超总量排放,严禁擅自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
四、你单位应在该入河排污口处参照《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标志牌设置规则(试行)》设置标识牌。标识牌内容应包括:污水排放口图形标识,入河排污口名称、编号、经纬度坐标,排入水功能区名称及水质保护目标,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和监督电话等信息。
五、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年产5000吨露酒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云环审〔2020〕1-27号)要求,你单位应在污水进入河道前适当位置安装废水自动监测装置,按相关要求制定监测计划,开展排污口水质监测,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监督管理。
六、你单位应对标识牌、计量设备、监测设备开展日常维护,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批复文件复印件送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请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境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
附件:昌宁县耈酒酿造有限责任公司入河排污口信息表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昌宁县耈酒酿造有限责任公司入河排污口信息表
一、排污单位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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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 | 昌宁县耈酒酿造有限责任公司 | 产权单位法人代表 | 杨永忠 |
产权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524731210191Y | 厂界污水排放口坐标 | 东经99°49′45.70″,北纬25°01′06.70″ |
排污许可证编号 | 91530524731210191Y001Q | 主要排放污染物 | COD、NH3-N、TP、TN |
二、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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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口名称 | 昌宁县耈酒酿造有限责任公司入河排污口 | 排污口编号 | B530524001 |
排污口地理位置 | 保山市昌宁县耈街乡耈街村 | 排污口地理坐标 | 东经99°49′45.70″,北纬25°01′06.70″ |
排污口设置类型 | 已建 | 排污口分类 | 混合 |
污水排放方式(排放时段) | 间歇排放 | 污水入河方式 | 管道 |
排污口大小 | DN200 | 设计排污能力 | 300t/d |
污水排入水体名称 | 耈街河(打平河) | 排污口与排入水体关系 | 左岸 |
污水去向 | 耈街河(打平河)-永平大河 | 排入水体所属水系 | 澜沧江 |
排入水功能区名称 | 打平河昌宁农业、工业用水区 | 水功能区水质目标 | Ⅲ类 |
工业废水排放量(万t/a) | 10.1266 | 生活污水排放量(万t/a) | 0.8234 |
其他废污水排放量(万 t/a) | 0 | 年排放废污水总量 (万t) | 10.95 |
三、主要污染物执行排放标准及排放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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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环境管理制度要求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