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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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转发做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动态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各园区环保分局:
为做好我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目录管理,进一步梳理核实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地块名录。现将《云南省生态环境关于做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动态管理的通知》(云环通〔2019〕84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请各县(市、区)、园区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梳理辖区内企业地块信息,增补遗漏疑似污染地块,于2019年8月15日前,将增补地块信息录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
二、请各县(市、区)、园区对目前系统中的疑似污染地块名单进行认真核实梳理,核实地块类型为“在产企业”或“关闭搬迁企业”,并对照文件要求将不符合筛选原则的地块进行清理。于2019年8月10日前将清理结果及支撑材料报送我局。
附件:云南省生态环境关于做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动态管理的通知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贵宾 219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