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我局受理了保山同磊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经审查,我局同意注销保山同磊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注销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保山同磊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许可证编号:5305020006
有效期:2019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2日
经营设施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石龙村老光头山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清洗金属零部件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煤油、柴油、 汽油及其他由石油和煤炼制生产的溶剂油(HW08,900-201-08);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HW08,900-249-08);清洗矿物油储存、输送设施过程中产生的油/水和烃/水混合物(HW08,251-001-08);内燃机、汽车、轮船等集中拆解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油泥(HW08,900-199-08);车辆、轮船及其它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HW08,900-214-08);使用防锈油进行铸件表面防锈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防锈油(HW08,900-216-08);使用工业齿轮油进行机械设备润滑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HW08,900-217-08);液压设备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压油(HW08,900-218-08);冷冻压缩设备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冷冻机油(HW08,900-219-08);变压器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HW08,900-220-08);废燃料油及燃料油储存过程中产生的油泥(HW08,900-221-08)。 核准经营规模:2000吨/年。
特此公告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