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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10836-4-10_C/2015-051301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发布日期
  • 2015-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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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环境监测站2015年部门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保山市环境监测站2015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2015年预算收支表

表二 2015年基本信息表

第二部分 保山市环境监测站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环境监测站2015年预算收支表(表一)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数

项 目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

203.72

一、基本支出

164.52

经费拨款

174.52

工资福利支出(在职人员工资)

107.57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收费安排

25

商品和服务支出

18.60

罚没收入安排

1、公务费

8.4

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

4.2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

二、政府性基金

3、业务经费

0

三、自筹资金

4、福利费

0.07

1、事业单位经营性收入

5、职教工会费

3.77

2、其他自有资金

6、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0.3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8.38

1、离、退休费

38.30

2、独生子女费

0.05

二、项目支出

39.20

1、环境监测工作经费

29.20

(1)、办公费

1

(2)、差旅费

6

(3)、会议、培训费

2

(4)、公务接待、劳务费

2

(5)、专用材料费

10.20

(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

2、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费

10

(1)、空气监测仪器运转费

10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203.72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203.72

保山市环境监测站2015年基本信息表(表二)

单位:人、辆

单位名称

人数

编内实有车辆数

实有人数合计

财政全供养

财政全供养

小计

行政

参公管理

事业

工勤

其他

小计

离休

退休

提前退休

保山市环境监测站

38

28

25

3

10

1

9

3

保山市环境监测站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保山市环境监测站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部门基本情况

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时,在编实有人数3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28人,离退休人员10人;在编实有车辆3辆。

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时,在编实有人数3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28人,离退休人员10人;在编实有车辆3辆。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03.7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3.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52万元,项目支出39.2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4.52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07.57万元

即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妇女卫生费、回族津贴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岗位、职称核定到人,妇女卫生费核定每人月均4元,回族津贴核定每人月均8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8.60万元

其中:公务费5.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福利费0.07万元、职教工会费3.77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36万元;

核定标准: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3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定每车年均20000元,在职人员福利费核定每人月均2.2元,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3.5%,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400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35万元

其中:离、退休费38.30万元、独子费0.05万元;br />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独子费核定每人月均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环境监测工作经费29.20万元。其中:办公费用1万元、外出监测差旅费6万元、会议费1万元、业务培训费1万元、购买仪器设备及设备的运行维护费10.20万元、聘用人员劳务费1万元、外出监测车俩运行维护费8万元。空气自动站站运行维护经费1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和《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环境监测工作,掌握和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及发展趋势。

(一)环境质量监测:水质方面对龙泉门、龙王塘和北庙水库三个饮用水源地每月进行一次常规项目监测;对怒江、澜沧江、枯柯河、瓦窑河等逢单月进行一次监测,怒江红旗桥国控断面每月进行一次监测,对枯柯河四个断面进行一次底泥监测,噪声方面对保山中心城区功能区噪声、交通噪声和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空气质量方面对PM2.5、降水、降尘及硫酸盐化速率等的监测;以及其它按国家要求进行周期性、监视性监测;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和预测环境质量发展趋势。

(二)污染源监测:根据国家、省级及市环保业务主管的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保山市内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污染源)进行监督监测;定期或不定期对区内重点水、气污染源进行监督性监测,为有效防治污染提供决策依据。

(三)污染事故及环境纠纷仲裁监测:负责全市污染事故调查及环境污染纠纷的技术仲裁监测、揭示及控制污染危害程度与范围。

(四)为八项环境管理制度服务的监测:排污收费监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限期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治理设施运转效果监测、污染源调查、排污申报、变更申报监测等。

(五)其他委托性监测。

保山市环境监测站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单位名称(科目)

“三公”经费预算数

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

总计

基本支出合计

项目支出合计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

**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合计

15.50

6.50

9.00

14.00

14.00

6.00

8.00

1.50

0.50

1.00

市环境监测站

15.50

6.50

9.00

14.00

14.00

6.00

8.00

1.50

0.50

1.00

211

节能环保支出

15.50

6.50

9.00

14.00

14.00

6.00

8.00

1.50

0.50

1.00

11

污染减排

15.50

6.50

9.00

14.00

14.00

6.00

8.00

1.50

0.50

1.00

01

环境监测与信息

15.50

6.50

9.00

14.00

14.00

6.00

8.00

1.50

0.50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