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10836-4-/2019-0701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9-07-01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2018年生态创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确保《保山生态市建设规划(2009-2020)》如期完成,努力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保山生态文明市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保办发〔2016〕30号)。按照云南省生态文明市建设6项基本条件和18项考核指标要求,加强领导,加大投入,通过实施一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达到考核要求。2018年五县区全部达到云南省生态文明县建设指标并获命名,完成云南省生态文明市创建并获得命名;2019年申报国家生态文明市;2020年前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市创建并获得命名。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认真学习绩效管理评价文件;二是科学制订方案,评价开展前根据财政部门要求拟定了工作方案,对评价工作进行任务分工。为保障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完成,由各位副局长任组长,协调涉及各项目相关科室组成评价组,对涉及项目进行分类评价。三是加强沟通协调,接到绩效评价工作任务后,及时将项目分解到相关科室,由各科室结合项目实施情况收集项目信息并填报绩效自评表,由各科室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对项目绩效进行评定。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建〔2018〕2号),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并经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批复我局项目支出13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财政下达项目资金后,我局及时按照年初目标任务开展工作,生态示范创建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第三方技术到位提供省级生态文明市申报技术服务费、录制保山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市专题纪录片经费、保山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市图册打印费,办公费、差旅费等。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及相关的财务管理办法规范核算,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项目实施内容进行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一是省级生态文明市创建已考核验收。腾冲市作为全省第一个申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申报材料已报送生态环境部,已获国家命名;腾冲市获得省级生态文明市称号,隆阳区、龙陵县、昌宁县省级生态文明县(区)通过考核验收待命名,施甸县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县技术评估;二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已复核命名。全市75个乡镇(街道)申报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51个、占比68%;申报创建省级生态文明乡镇70个、占比93%,龙陵、昌宁两县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创建达100%;全市917个村(居)委会,命名市级生态文明村853个,占比93%。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稳步推进,生态效益明显。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公众对保山生态示范创建的满意度98%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项目实施,全市生态市创建取得较好成绩,达到预期实施目标。绩效自评分100分,达成预期指标。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附件:保山市生态环境局2018年度生态创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