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10836-4-/2020-0819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0-06-26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成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落实污染源普查方案,召开污染源普查培训会议,2017-2020年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2019年开展入户调查核查与数据核算相关工作,形成普查数据库。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认真学习绩效管理评价文件;二是科学制订方案,评价开展前根据财政部门要求拟定了工作方案,对评价工作进行任务分工。为保障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完成,由各位副局长任组长,协调涉及各项目相关科室组成评价组,对涉及项目进行分类评价。三是加强沟通协调,接到绩效评价工作任务后,及时将项目分解到相关科室,由各科室结合项目实施情况收集项目信息并填报绩效自评表,由各科室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对项目绩效进行评定。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建〔2019〕3号),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并经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批复我局项目支出3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财政下达项目资金后,我局及时按照年初目标任务开展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工作费用。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及相关的财务管理办法规范核算,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项目实施内容进行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启动普查工作,成立了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污染源普查方案,明确工作机构及人员, 2019年为全面普查阶段,2019年开展入户调查核查与数据核算相关工作,形成普查数据库;2020年为总结发布阶段,重点做好普查工作验收、数据汇总和结果发布等工作。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前期准备工作,为2020年普查工作验收、数据汇总和结果发布等工作打牢了基础。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市政府对开展普查工作情况的满意度达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前期工作,成立了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及时启动了普查工作,制定了污染源普查方案,明确工作机构及人员,2019年为全面普查阶段,组织实施普查阶段数据核实核算,通过逐级审核汇总形成普查数据库,年底完成普查工作,为2020年普查工作验收、数据汇总和结果发布等工作打好基础。绩效自评分100分,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2019年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