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组织开展中央、省级项目申报入库工作,扎实做好项目申报前期工作准备,项目申报前需完成实施方案或可研编制,完成2019年向上争取资金支持目标任务。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认真学习绩效管理评价文件;二是科学制订方案,评价开展前根据财政部门要求拟定了工作方案,对评价工作进行任务分工。为保障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完成,由各位副局长任组长,协调涉及各项目相关科室组成评价组,对涉及项目进行分类评价。三是加强沟通协调,接到绩效评价工作任务后,及时将项目分解到相关科室,由各科室结合项目实施情况收集项目信息并填报绩效自评表,由各科室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对项目绩效进行评定。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建〔2019〕3号),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批复我局项目支出28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财政下达项目资金后,我局及时按照年初目标任务开展工作,中央省级项目申报前期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保山市水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2019-2020)》委托业务费、中央省级项目申报工作经费。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及相关的财务管理办法规范核算,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项目实施内容进行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完成《保山市水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2019-2020》编制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中央、省级资金项目申报工作,2019年我市组织申报的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共62个,完成入库35个且都完成实施方案或可研编制。2019年度向上争取到中央、省级资金支持11869万元;2019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中有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2019年度向上争取到中央、省级资金支持11869万元;2019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中有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项目实施,按时按质完成项目申报工作,争取到中央、省级资金支持11869万元,达到预期实施目标。绩效自评分100分,达成预期指标。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无。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