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10836-4-/2022-011300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1-06-30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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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词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管理条例》第九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技术机构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并承担相应费用。”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社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保政办发〔2016〕46号)中明确行政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评估评审等技术性服务活动,服务费用一律由行政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预算。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委托保山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主要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层面为环评审批提供决策支撑。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认真学习绩效管理评价文件;二是科学制定方案,评价开展前根据财政部门要求拟定了工作方案,对评价工作进行任务分工。为保障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完成,由各位副局长任组长,协调涉及各项目相关科室组成评价组,对涉及项目进行分类评价。三是加强沟通协调,接到绩效评价工作任务后,及时将项目分解到相关科室,由各科室结合项目实施情况收集项目信息并填报绩效自评表,由各科室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对项目绩效进行评定。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15号),下达我局项目支出6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财政下达项目资金后,我局及时按照年初目标任务开展工作,市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委托保山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开展技术评估工作,项目支出58.54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及相关的财务管理办法规范核算,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项目实施内容进行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2020年市级共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37份,均通过技术审查,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行政审批。完成2019年11月1日-2020年6月30日共20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复核。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严控环境质量标准,完成保山市市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任务,推动政府部门环评服务工作。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审批项目建设单位满意度达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五、绩效自评结果

对项目环评严格把关,保护生态环境,严控环境质量标准,不断加快项目审批,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较好落实了市委市政府的经济目标,推动政府部门环评服务工作。2020年完成37个建设项目审批,20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绩效完成率100%。绩效自评分100分,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保山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经费
主管部门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实施单位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项目资金(万元) 资金来源 年初预算数(万元) 实际支出金额(万元)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预算执行偏低原因及改进措施
年度资金总额 60.00 58.54 58.54 98%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60.00 58.54 58.54 98%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2020年市级审批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完成2019-2020年已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复核。 市级审批项目37个,完成20个项目技术复核。
绩效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产出指标(40分) 数量指标 完成预计全年50个项目技术评估。 定量 50 57(37个项目审批、20个环评文件复核)。 20 20
质量指标 达到环评评估技术要求。 定性 所有项目通过技术审查。 所有项目通过技术审查 10 10
时效指标 限时办结。 定性 按时办结。 按时办结 10 10
效益指标(40分) 社会效益指标 完成全部项目行政审批,推动政府部门环评服务工作。 定性 完成项目审批工作,严控环境至标准,推动环评服务工作。 完成项目审批工作,严控环境至标准,推动环评服务工作。 40 40
满意度指标(2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定量 85 % 100% 20 20
总分 总分值 总得分 自评等级
100.00 10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备注:1.其他资金:请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栏注明资金来源。

2.自评等级:划分为4档,100-90(含)分为优、90-80(含)分为良、80-60(含)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