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以降低机动车污染排放水平、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确定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标准,摸清保山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底数和排放水平;建立实施在用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加强柴油车监督执法检查,对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排气污染物抽测;完成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目标任务,顺利通过国家、省考核。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认真学习绩效管理评价文件;二是科学制定方案,评价开展前根据财政部门要求拟定了工作方案,对评价工作进行任务分工。为保障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完成,由各位副局长任组长,协调涉及各项目相关科室组成评价组,对涉及项目进行分类评价。三是加强沟通协调,接到绩效评价工作任务后,及时将项目分解到相关科室,由各科室结合项目实施情况收集项目信息并填报绩效自评表,由各科室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对项目绩效进行评定。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15号),下达我局项目资金1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下达项目资金后,我局及时按照目标任务开展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确定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标准,摸清保山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底数和排放水平;建立实施在用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加强柴油车监督执法检查,对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排气污染物抽测;完成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目标任务,顺利通过了国家、省考核,项目支出9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及相关的财务管理办法规范核算,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项目实施内容进行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2020年完成全市编码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486辆,五县(市、区)均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控制区划定;全市14个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44条检测线检测车辆208089辆次,合格率达85.3%;生态环境、公安交警、交通路政等部门联合对道路运输车辆及车辆集中停放地车辆进行抽检6次,共抽检柴油货车93辆,非道路移动机械30台。2020年遥感监测柴油货车199955辆次,合格率为98%,抓拍判定黑烟车403辆次;机动车排放检验与强制维护制度建设有序推进。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2020年强化全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监管,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2020年保山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9.2%,比2015年的97.0%提高2.2个百分点,细颗粒物浓度为19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37微克/立方米下降48.6%。6项污染物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中4项污染物达到国家一级标准。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全省16个州市排名由2015年的14位提升到2020年的4位。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满意度达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项目开展,2020年完成全市编码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486辆,五县(市、区)均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控制区划定;全市14个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44条检测线检测车辆208089辆次,合格率达85.3%;生态环境、公安交警、交通路政等部门联合对道路运输车辆及车辆集中停放地车辆进行抽检6次,共抽检柴油货车93辆,非道路移动机械30台,遥感监测柴油货车199955辆次,合格率为98%,抓拍判定黑烟车403辆次;机动车排放检验与强制维护制度建设有序推进。完成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目标任务,顺利通过了国家、省考核,全部达成预期指标,自评分10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无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 保山市移动源污染监管项目 | ||||||||
主管部门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实施单位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来源 | 年初预算数(万元) | 实际支出金额(万元)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预算执行偏低原因及改进措施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00 | 9.00 | 9.00 | 9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0.00 | 9.00 | 9.00 | 90% |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以降低机动车污染排放水平、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确定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标准,摸清保山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底数和排放水平;建立实施在用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加强柴油车监督执法检查,对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排气污染物抽测;完成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目标任务,顺利通过国家、省考核。 | 2020年完成全市编码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486辆,五县(市、区)均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控制区划定;全市14个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44条检测线检测车辆208089辆次,合格率达85.3%;生态环境、公安交警、交通路政等部门联合对道路运输车辆及车辆集中停放地车辆进行抽检6次,共抽检柴油货车93辆,非道路移动机械30台。2020年遥感监测柴油货车199955辆次,合格率为98%,抓拍判定黑烟车403辆次;机动车排放检验与强制维护制度建设有序推进。 | ||||||||
绩效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
产出指标 (40分) |
数量指标 | 县(市、区)中心城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数据报送率 | 定量 | 100 | % | 2020年全市编码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486辆,非道路移动数据100%报送。 | 8 | 8 | |
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检率 | 定量 | 不低于行政区域内柴油车保有量的50%;不低于行政区域内销售发动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系族的60%。 | % | 2020年生态环境、公安交警、交通路政等部门联合对道路运输车辆及车辆集中停放地车辆进行抽检,共抽检柴油货车车辆93辆,非道路移动机械30台,2020年遥感监测柴油货车199955辆次,合格率为98%,抓拍判定黑烟车403辆次。 | 8 | 8 | |||
柴油机监督执法检查 | 定量 | 至少开展1次路检路查联合执法行动 | 次 | 全市共开展柴油货车联合执法6次 | 8 | 8 | |||
质量指标 | 在用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 | 定性 | 建立在用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排放检验机构和维修机构单位的数据互联互通,并实时上传至监管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和闭环管理 | 项 | 2020年全市14个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44条检测线检测车辆208089辆次,合格率达85.3%,机动车排放检验与强制维护制度建设有序推进。 | 8 | 8 | ||
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目标任务 | 定性 | 完成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目标任务,顺利通过国家、省考核。 | 项 | 完成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目标任务,顺利通过国家、省考核。 | 8 | 8 | |||
效益指标(40分) | 生态效益指标 | 强化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监管,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 | 定性 | 强化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监管,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 | 项 | 2020年强化全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监管,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2020年保山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9.2%,比2015年的97.0%提高2.2个百分点,细颗粒物浓度为19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37微克/立方米下降48.6%。6项污染物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中4项污染物达到国家一级标准。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全省16个州市排名由2015年的14位提升到2020年的4位。 | 40 | 40 | |
满意度指标(2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定量 | 100 | % | 100% | 20 | 20 | |
总分 | 总分值 | 总得分 | 自评等级 | ||||||
100.00 | 100.00 | 优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备注:1.其他资金:请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栏注明资金来源。
2.自评等级:划分为4档,100-90(含)分为优、90-80(含)分为良、80-60(含)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