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较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落实;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中央财政资金、省级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配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协调或参与跨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对外生态环境治理相关工作;保山市生态环境局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规划和项目管理科、组织人事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和固体废物化学品科、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生态保护科、法规宣教科、行政审批和辐射环境管理科、督察和监测科。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保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保山市生态环境技术服务和应急处置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生态环境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5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坚持问题导向,交出中督大考满意卷。一是高标准抓好迎检及问题整改。全面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问题滚动式排查整治,并对存在问题实行“表格化、清单式、销号制”闭环管理,全程跟进督导,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到位。二是认真开展边督边改。督察期间,对交办的投诉举报问题逐一实地核查整改推进工作,现场督导群众信访举报案件整改落实情况,强力推进信访问题解决。三是抓好交办问题整改。对督察反馈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不断细化整改措施,全力加快整改进度,确保督察整改按时序推进。
(二)紧盯环境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蓝天保卫战扎实开展。研究制定《保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以细颗粒物和臭氧为重点因子,抓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云南省水泥行业首个SCR脱硝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保山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脱硝超低排放投入运行。二是碧水保卫战持续推进。全市22个国控、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优良率100%。深入打好东河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一河之治向流域之治转变。三是净土保卫战稳步实施。
(三)坚持严管优服,融入绿色发展新格局。一是加强监管执法。对全市24家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进行抽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企业905家次,其中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216家次。二是有序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三是优化要素保障。持续加强环评审批“三本台账”管理,重大项目主动一线服务、专人专班服务,全力保障全市重大项目建设。1—11月,全市审批环评报告书(表)112项、办理环评登记317项,省级重大项目环评要素保障52个、省级“重中之重”项目环评要素保障7个,办理排污许可173家次、完成排污许可登记196个。
(四)健全治理体系,筑牢环境安全防护线。一是大力争取项目资金。年内申报进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项目12个,已申报入库2025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14个,总投资2062.82万元;总投资19.45亿元的《高黎贡山(腾冲段)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经济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通过省级审核并报送至生态环境部审查。二是坚决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持续开展“绿盾”行动,实地核实遥感监测点位42个,完成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生态保护红线疑似生态破坏图斑遥感监测3条线索核实处理,完成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正在开展高黎贡山地区“贴边开发、贴线开发”调查评估。组织实施高黎贡山保护省级专项资金项目5个,获得补助资金814万元,已完成4个项目,正在实施1个项目。完成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天空地一体化”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建设项目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和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申报建设工作。三是努力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积极开展核安全文化建设试点,试点期间组织涉及核与辐射培训、讲座6次,政、企参训人员达1000余人次。做好核技术利用单位的监督管理,保山市209家核技术利用单位纳入监管范围,开展辐射安全检查120次,出动人员240人次,全市未发生核辐射事故。以危险废物、化学品、尾矿库、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及放射源使用单位、二类以上射线装置使用单位为重点,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共排查企业86家,发现问题隐患72个,已全部完成整改。2024年,全市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32466160.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466160.59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998121.35元,增长18.2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998121.35元,增长18.20%;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年下达我单位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增加,导致项目收入增加。其中,保山隆基沉积车间VOCs尾气治理建设项目4051000.00元,保山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窑头、窑尾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资金11088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32466760.59元。其中:基本支出9258545.26元,占总支出的28.52%;项目支出23208215.33元,占总支出的71.4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997589.65元,增长18.1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38377.96元,增长2.64%;项目支出增加4759211.69元,增长25.8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本年下达我单位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增加,导致项目收入增加。其中,保山隆基沉积车间VOCs尾气治理建设项目4051000.00元,保山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窑头、窑尾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资金11088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258545.2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410039.47元,占基本支出的90.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48505.79元,占基本支出的9.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208215.3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评估与核查项目经费750000.00元。主要用于委托第三方开展建设项目影响评价文件评估与核查,加强环评审批“三本台账”管理,全力保障全市重大项目建设。
2.保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跟踪评估项目经费9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保山市“三线一单”成果跟踪评估报告》编制。
3.向上争取资金奖励工作项目经费178654.59元,主要用于支持争取上级环保专项资金。
4.保山市2020年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经费226400.00元,主要用于实施完成保山市2020年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
5.保山隆基沉积车间VOCs尾气治理建设项目经费4051000.00元,主要用于实施对保山隆基沉积车间VOCs尾气开展深度治理,使沉积车间碳碳沉积生产线尾气排放量降低。
6.保山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窑头、窑尾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经费11088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窑头、窑尾超低排放进行改造,使沉积车间碳碳沉积生产线尾气排放量降低。
7.保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项目经费240000.00元,主要用于实施报告编制,形成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建议。
8.保山市城市黑臭水体监测项目经费197000.00元,主要用于黑臭水体开展水质监测,为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提供依据。
9.《保山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成效评估项目经费234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保山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成效评估报告编制。
10.保山市生态环境应急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经费781000.00元,主要用于配置应急监测仪器设备,提高保山市应急环境监测、应急快速响应能力。
11.保山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项目经费1557600.00元,主要用于配置监测仪器设备,提高环境监测、应急快速响应能力。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25445.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48%。与上年相比增加2557405.91元,增长9.31%,完成年初预算的259.1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0147.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6%,完成年初预算的116.3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040147.85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5097.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50557.4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4493.41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未列入年初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603331.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1%,完成年初预算的96.4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603331.30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302284.84元、事业单位医疗60653.4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9373.1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9.9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提高,追加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836144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46%,完成年初预算的281.75%。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8612603.70元,其中:行政运行6313918.77元、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840000.00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458684.93元;污染防治16118309.25元,其中:大气15605400.00元、水体197000.00元、其他污染防治支出315909.25元;自然生态保护234000.00元,其中: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234000.00元;污染减排3396536.05元,其中: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2338600.00元、生态环境执法监察1057936.0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上级补助资金项目。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51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20517.00元,其中:购房补贴20517.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补贴资金为年中追加指标,未纳入年初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5000.00元,决算为130982.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1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1982.66元,下降28.4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0元,决算为119233.9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1.03%,完成年初预算的70.1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1174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97%,完成年初预算的47.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1113.66元,下降25.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869.00元,下降48.0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74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0869.00元,下降48.0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0982.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1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1982.66元,下降28.4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0元,决算为119233.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1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1174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成本,“三公”经费合理控制在预算规模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1113.66元,下降25.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869.00元,下降48.0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74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日常监督检查、调研、工作汇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迎接上级督察、检查、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7905.79元,比上年减少16073.98元,下降1.8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非必要开支。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2399.00元、水费24638.89元、电费43500.63元、邮电费27000.00元、物业管理费14240.00元、维修(护)费9867.50元、公务接待费11749.00元、劳务费18985.55元、工会经费151920.8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014.40元、其他交通费429493.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097.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本级)资产总额18149581.81元,其中,流动资产4014147.26元,固定资产13226876.3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908558.16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438018.4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573029.0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1743.9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0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61693.9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0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00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