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监管辖区内生态环境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监管辖区内重点县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协调处理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监管辖区内重点县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实施监管辖区内减排目标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负责督查、督办、核查各重点企业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4.拟订龙陵县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拟订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按龙陵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监督管理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负责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施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对监管辖区内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县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有关工作、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
11.配合中央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监管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13.组织负责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负责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或参与跨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参与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对外生态环境治理相关工作。
15.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受市局授权在监管辖区内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自然法宣审批股、综合环境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生态环境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9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1399723.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79723.23元,占总收入的95.44%;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520000.00元,占总收入的4.5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887249.79元,增长51.7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221609.93元,增长63.41%;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334360.14元,下降39.14%。主要原因是大气、水体、其他污染防治等项目收入增加4142975.98元,其中:保山市龙陵县腊勐镇松山村低碳社区试点项目增加1200000.00元,伊洛瓦底江二级支流香柏河流域勐冒村污染治理项目增加1950000.00元,保山市龙陵县怒江一级支流勐梅河流域松山、大垭口段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增加10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1399723.23元。其中:基本支出4140492.25元,占总支出的36.32%;项目支出7259230.98元,占总支出的63.6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887249.79元,增长51.7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69926.19元,下降12.10%;项目支出增加4457175.98元,增长159.07%;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减少569926.19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613587.98元;二是大气、水体、其他污染防治等项目支出增加4457175.98元,其中:保山市龙陵县腊勐镇松山村低碳社区试点项目增加1200000.00元,伊洛瓦底江二级支流香柏河流域勐冒村污染治理项目增加1950000.00元,保山市龙陵县怒江一级支流勐梅河流域松山、大垭口段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增加10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40492.2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717633.14元,占基本支出的89.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22859.11元,占基本支出的10.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259230.9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补助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评估支出。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补助项目经费174648.98元,主要用于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开展双随机检查,有效化解群众关心关注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等。
保山市龙陵县境内怒江、瑞丽江干流及建成区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项目经费2315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工作,最终形成龙陵县境内怒江、瑞丽江干流及建成区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查报告,建立龙陵县境内怒江、瑞丽江干流及建成区水体入河排污口名录和数据库。
龙陵县龙江乡硝塘村一垛墙、龙新乡雪山村水污染防治项目经费1001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污染防治检查井、调蓄池等,现已建成检查井5座、调蓄池2座、PVC-U塑料管945米、太阳能微力供电设备2套、潜污泵2套、管道沟槽开挖1375m3,聚乙烯(HDPE)塑钢缠绕排水管347米、沟槽中粗砂回填160m3、沟槽回填砂700m3、原土回填160m3、拆除路面100㎡、砂砾石拆除100平方米等。
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补助项目经费99882.00元,主要用于抓好水、气、土污染防治工作,完成年度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目标考核任务。
保山市龙陵县腊勐镇松山村低碳社区试点项目经费1700000.00元,主要用于优化村内生产生活方式,优化用能和能源结构,营造低碳村风,将松山村打造成近零碳排放的红色教育示范旅游区,进一步带动村庄经济发展,推进松山社区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伊洛瓦底江二级支流香柏河流域勐冒村污染治理项目经费3000000.00元,主要用于勐冒村污水治理工作,项目实施后,污水处理规模达到450m³/d,出水满足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953-2019)中的一级B标准;香柏河水质稳定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保山市龙陵县怒江一级支流勐梅河流域松山、大垭口段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经费10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持及提升勐梅河水质,提高勐梅河周边村庄管网覆盖率、污水收集和处理率;结合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改水改厕,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的水体未经处理进入河道,真正达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和谐统一。
小烂坝水库、长汉坝水库、小河水库、清河水库、黑龙洞5个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整治工程项目经费333100.00元,主要用于对水源地保护区内生活污水进行治理,削减保护区内存在的村落生活污水污染负荷。改善村落的村容村貌,控制、削减污染排放量,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也为其他地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起到示范和借鉴作用。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全面掌握全县各类污染源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为上级部门制定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政策提供依据,有针对性地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绿色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龙陵县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规划及申报材料编制项目经费150000.00元,主要用于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围绕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通过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六大体系建设,编制完成龙陵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镇安镇农用地污染源调查评估及修复治理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镇安镇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示范项目,开展土壤现状调查及风险评估,开展农村生活污染源现状调查。
2024年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监测技术服务项目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建设指标,聘请第三方资质单位开展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指标调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79623.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56%。与上年相比增加4121509.93元,增长61.90%,完成年初预算的239.47%。主要原因是大气、水体、其他污染防治等项目支出增加4042875.98元,其中:保山市龙陵县腊勐镇松山村低碳社区试点项目增加1200000.00元,伊洛瓦底江二级支流香柏河流域勐冒村污染治理项目增加1950000.00元,保山市龙陵县怒江一级支流勐梅河流域松山、大垭口段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增加100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9078.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7%,完成年初预算的115.6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49078.82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1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1068.9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6809.8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基本养老保险基数调增,所以执行数大于预算数。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4387.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5%,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4387.13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02141.5元、事业单位医疗68499.1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3512.0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234.43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基数调增,所以执行数大于预算数。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0031243.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06%,完成年初预算的260.73%。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2287256.06元,其中:行政运行2287256.06元;环境监测与监察100000.00元,其中: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100000.00元;污染防治6364482.00元,其中:大气1700000.00元、水体4564600.00元、其他污染防治支出99882.00元;污染减排1279505.02元,其中: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1104856.04元、生态环境执法监察174648.9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追加预算导致支出数大于预算数。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914.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住房补贴;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根据每年实际在职人员情况审批后下达,未纳入年初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5000.00元,决算为8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9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0000.00元,下降37.0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7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2.35%,完成年初预算的58.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5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7.6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0000.00元,下降41.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8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9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0000.00元,下降37.0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7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0000.00元,下降41.67%;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持平,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公务用车维修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执法检查、交叉检查、水源地监测、到市级主管部门开会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环保督察检查、交叉执法检查、上级部门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2859.11元,比上年增加54725.53元,增长14.87%,主要原因是2024年行政执法补助经费较上年增加,差旅费等相应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维持单位正常运转所需的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资产总额20766694.83元,其中,流动资产16990.96元,固定资产4349737.5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6399966.28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07400.4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4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3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89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33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533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