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站成立于1978年,是财政全额拨款公益型事业单位,行政上隶属于保山市环境保护局领导。其主要职责是为保山市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环境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主要负责保山市所属行政区域内的地表水体,城市空气质量、环境噪声、生物、土壤及排污企业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环境要素的监测工作,并负责对市属各县环境监测站的技术指导工作。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根据2015年度监测工作计划,环境质量监测任务顺利完成。主要内容包括:水质方面对龙泉门、龙王塘、北庙水库和各县饮用水源地进行每月一次或每季一次常规项目监测;对怒江、澜沧江、枯柯河、瓦窑河、伊洛瓦底江流域等逢单月进行一次监测,怒江红旗桥国控断面每月进行一次监测,对枯柯河四个断面进行一次底泥监测;环境空气方面圆满完成了保山市中心城市空气质量日报,降水、降尘及硫酸盐化速率的监测;圆满完成了保山城市环境质量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监测。完成了年鉴、年报和环境统计工作。
2.2015年至今全市共完成各类监测工作226项次。一是圆满完成了27家国控、1家省控以及其它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135项次;二是圆满完成了对云南康丰糖业(集团)有限公司勐糯分公司节水技改及低浓度废水治理减排项目进行了环保验收监测;三是对各糖厂进行比对监测和监督性监测;四是降水降尘及硫酸盐化速率进行采样监测,共计70次;五是对各县区医院进行集中式污染治理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六是对保山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3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一线)的在线监测设备进行了校验监测2次;七是圆满完成了保山市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环境现状监测及保山市隆阳区西水东调工程水库水质现状监测;八是完成了保山市空气自动站PM10、PM2.5手工比对监测、保山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比对监测以及对各县区污水处理厂进行的比对监测。九是完成了龙陵县兴裕食品有限公司污染纠纷监测及排污申报监测9次。十完成了市域内应急监测1项次。
3. 顺利通过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
4. 空气自动监测站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要求,增加了PM2.5等监测项目并完成数据联网、审核及信息发布任务。
5. 对隆阳区、施甸县和龙陵环境监测站建设及监测工作开展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其中,指导施甸县环境监测站通过省级计量认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5 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站现有职工38人,其中在职在编职工27人、离休1人,退休职工10人。在编实有公务用车3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站决算收入总额337.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7.1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2014年本站决算收入总额359.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9.3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占收入总额的10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减少22.18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决算总支出337.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6.45万元,占总支出的79%;项目支出70.72万元,占总支出的21%;2014年决算支出总额359.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87万元、、项目支出65.48万元。基本支出占支出总额的 81.78 %、项目支出占支出总额的 18.22 %。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22.18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基本支出266.4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8.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日常公务支出59.42万元(办公费5.44万、印刷费0.09万、水电费0.26万、公务接待费0.35万、购买仪器耗材、维修、试剂费9.12万、公务车运行费3.35万,差旅费6.10万等),占基本支出的22%;离退休人员经费 48.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资本性支出0.67万元(房屋维修0.1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1%。
(二)、项目支出情况
我站承担着国家、省市区各项专项监测任务,经费开支主要用于:完成27家国控、1家省控以及其它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135项次;全市制糖企业、水泥厂及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的比对监测工作,共完成监测70项次;市区废水深度治理污染减排项目、糖厂废水治理减排污染物项目以及市域内污染纠纷监测9项次、市域内应急监测1项次等项目。共计70.7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7.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9.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22.18万元, 主要原因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7.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158.0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9.42万元,项目支出70.72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4.6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7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71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3.3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2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3.2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3.2万元。赴台湾进行生态业务交流、考察。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71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20.71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0.55万元,主要用于保山市辖区内监测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75人,接待费开支0.71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0.38万元,主要厉行节约的结果。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及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