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现将保山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10月26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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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勐糯铅锌矿资源持续接替找探矿工程 | 建设地点 | 龙陵县 | 建设单位 | 云南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概况 | |||||
项目探矿范围:矿区19~72号勘探线,标高200至-400m,长度2300m,垂高600m,共计23条剖面。地理坐标(北京1954年坐标系):东经99°03′23″~99°04′17″,北纬24°16′36″~24°20′01″,由13个拐点坐标连线组成,面积约3.9953km2。建设内容:1号竖井改造利用和新建3号盲竖井,新建200m、0m、-200m中段探矿平台,在200m、0m和-200m标高矿体下盘施工沿脉+穿脉,布置向下钻孔控制矿体;配套公辅设施及环保设施。174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1.88万元。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项目生产废水经新建0m中段水仓(2000m³)一级沉淀后,依托云南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原有200m中段水仓(500m³)、500m中段水仓(800m³)、地表20m³沉淀池(扩建为120m³)及配套排水系统和泵站。0m中段水仓容积2000m³,涌水可停留时间为32小时,200m中段水仓容积500m³,矿涌水可停留时间为8小时,500m中段水仓容积800m³,矿涌水可停留时间为10小时,总停留时间为50小时,保证沉淀时间足够,部分回用于选矿厂和冶炼厂用水,多余部分外排,外排矿涌水达到《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6—2010)表2直接排放标准,沿大寨沟汇入海沟,进入芒关河最终进入怒江。化验废水依托公司原有1000m³/d工业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原有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二)本项目井下作业环境大多为潮湿环境,采取施工人员佩戴防尘口罩措施降低对井下施工人员的影响;在开挖基建、及探矿过程中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确保无组织粉尘产生量较小且排放能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表6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三)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井下固定设备设专用硐室隔声、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工作人员佩戴耳塞、卷扬机设置专用机房、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污染环境。 (四)本项目开挖基建期产生的废土石运送至项目原860坑口废石场堆放。生活垃圾统一交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原有的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 (五)严格控制勘探作业范围禁止超范围施工,探矿结束后,应及时停止探矿活动,禁止“以探代采”。 (六)严格落实本工程《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将探矿工程风险防范措施纳入《云南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七)加强生产活动管理,严格保护好矿区及其周围区域内的植被,除工程需要外,不得随意开挖、填埋、毁坏矿区及其周围区域原有的林地、草地等,尽量把工程建设及营运引起的植被破坏量减少到最小。待废石场服务期满之后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3年3月1日实施)做好复垦方案并及时开展复垦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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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
无反对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无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项目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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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产1000吨高弹性纤维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保山工贸园区轻纺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云南格律丝新材料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项目租用保山工贸园区轻纺产业园5#第三、四层(8045.24m2)、6#第一、三层(8045.24m2)标准厂房。年产1000万吨高弹性纤维(细纱)。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元。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设备安装及后续施工中严格执行保山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要求,进出车辆封闭遮盖,对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员工不在项目区住宿,项目区产生的餐饮废水和地面清洗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限值后,排入青西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工贸园区轻纺物流片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2、项目工艺为原料(长丝)→络筒→包覆→导筒→检验→包装、入库,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量较少,加强通风措施防止粉尘富集。食堂油烟,产生量约0.025t/a,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外排。 3、项目营运期一般固体废弃物中废氨纶丝、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后回收可利用部分,不能回收利用的同生活垃圾一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化粪池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和处理;隔油池废油经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理。 4、项目尽量选取低噪声设备,安装必要的减震设备,对生产员工采取必要的劳动防护措施,定期检查维修生产设备,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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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
无反对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无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项目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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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产15万吨钢结构成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保山工贸园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 | 建设单位 | 保山隆鑫钢结构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项目占地78666.67平方米,建筑面积6521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生产工业及民用建筑钢结构中梁、柱及屋架等钢结构成品。主要包括门式钢结构成品及装配式钢结构成品,年产量达15万吨。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项目设备安装及后续相关工程施工中严格执行保山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请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安民公告。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城市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 实行分区防渗硬化,对于需要进行重点防渗处理的危废暂存、油漆存储、喷漆车间等按照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0×10-7cm/s的防渗要求;化粪池、隔油池、事故水池、污水收集管网进行一般防渗,按照等效黏土防渗层Mb≥1.0m,渗透系数k≤1.0×10-7cm/s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道路和一般生产生活区进行地面硬化;相关隐蔽工程施工保留影像资料备查。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产生,近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标准后晴天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雨天储存于1个中水收集池(容积100m3)待晴天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远期项目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车间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落实必要的消声减噪措施,加大衰减距离、绿化降噪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保障周边居民的环境权益。 3、喷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漆雾经车间负压抽送风装置收集后至配套废气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有组织有机废气处理效率可达到95%以上,有机废气(VOCS)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达到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新建企业执行标准中表2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苯、甲苯、二甲苯及漆雾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喷漆废气通过高度为15米的2#排气筒外排;焊接烟尘在焊接点设置移动式除尘器,经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于车间内;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自带滤芯+布袋除尘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高度为15米1#排气筒外排,外排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机加工过程中的金属粉尘散落在车间地面,经收集后外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通过内置烟道高空排放。 4、生产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经收集后定期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废油漆桶、废矿物油等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入独立的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按要求做好三防措施,设置明显的警告标示,按要求制作台账,规范转移活动;项目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置,垃圾收集设施应合理布置,充分考虑运输便利条件、风向等因素;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统一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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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
无反对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无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项目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