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现将保山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1月24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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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保山交通运输集团腾冲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腾冲市 | 建设单位 | 云南保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绿色环境科技开发发展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项目预计总投资3600万元,总用地面积33333m2(50亩),总建筑面积为6049.5m2,其中货运站用房980.88m2,检测站用房2791.44m2,修理厂用房1165.68m2,加油站用房421.36m2,生活区用房474.14m2,附属用房216m2,及硬化道路停车场和室外绿化工程。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腾冲市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施,保障洒水频次,场地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按要求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请建设单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安民公告;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水设置沉砂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等方面;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城市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注意加强对可能涉及自来水供水管道、地下电、光缆等城市公共设施的保护。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检测站洗车废水、加油区地坪冲洗废水和加油站初期雨水,检测站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加油站地坪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油水分离池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后排入瑞兴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腾冲市城市综合新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2.营运期生活区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通过内置管道外排,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排放浓度要求。汽车尾气经绿化吸附、自然稀释扩散后对外界影响较小。卸油、储油、加油过程中采用带油气回收装置汽油加油枪、密闭卸油、卸油油气回收等方式减少有机废气排放,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有组织排放废气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通过采取合理布局,定期清运垃圾、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等措施,经大气扩散、植物吸收控制异味影响。 3、采取一定的隔音降噪和管理措施,对噪声进行衰减和控制,确保项目边界噪声达到相关排放标准,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4.项目产生的废弃包装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与其他生活垃圾一道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隔油池废油脂定期清掏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置。含油手套抹布属可豁免危废,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罐底废矿物油渣及清洗废液由清洗单位回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5.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的判定标准,项目不属重大危险源。项目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管理人员,制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报主管部门备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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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无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项目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