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10836-4-/2019-0809009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拟审批意见
  • 发布日期
  • 2019-04-17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关于2019年4月12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现将保山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4月12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16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678000

  联系电话:0875-2191015(兼传真) 政务服务中心0875-2237399

  电子邮箱:ynbshp@163.com

 

项目名称 保山工贸园区“昌宁园”干沟路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腾冲市 建设单位 腾冲市越州水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昆明煤炭设计研究院
项目概况
把地热水资源引入腾冲市腾越镇、中和镇、北海乡、马站乡、曲石镇、界头镇、滇滩镇、荷花镇8个乡镇,为城市生活、经营提供泉水,项目建成后将到居民家中、商业酒店安装温泉计费水表,做到温泉水饮水入户,方便居民及酒店使用。主要建设取水点11个,在取水点建设温泉水保温收集池29个、保温水箱11个、提水泵站11个、管理用房11间。敷设供水管网227.9km,其中输水管网87.4km,配水管140.5km。配套建设温泉水体验中心3个。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云南省保山市地热资源总体规划》》、《腾冲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5)》及《腾冲市地热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项目施工方案项目在进行输水线路选择时严格按照线路选择原则,避让饮用水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环境敏感区,尽量避免穿越河谷、山脊、沼泽和泄洪地区、尽量做到线段短、起伏小,优先考虑重力流输水。
(二)严格按照征地范围进行施工,不得超计划占地,加强建设活动的动态管理,保障施工区沿线生态系统的生存和发展。采取有效的工程及管理措施,减少工程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产生的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严禁向沿线的任何水体倾倒弃土、建筑垃圾、残余燃油、机油和生活污水。管道采用就近河道取水试压,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外排,沉渣清掏后混入生活垃圾处置。工程采用上跨方式穿越河流,不占用河道和涉水施工。开挖土方、施工材料的堆放做好遮挡覆盖。
(三)强化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措施。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并入周边村镇一并处置。餐厨垃圾、生活垃圾依托周边村寨收运收储设施处置。施工期设置旱厕,旱厕粪便由附近村民清掏作为农肥。混凝土拌合废水沉淀渣返回混凝土拌合系统利用,不外排。避让环境敏感目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开挖应避开雨天。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施工场地、临时占地的生态修复工作。
(四)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布局和施工时间,高噪声施工机械应尽量远离声环境敏感点,避免多台设备同时施工,采取临时措施,减缓施工噪声影响;严禁夜间高噪声施工作业,施工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应按有关规定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五)妥善处理好项目建设对沿线居民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施工中严格执行腾冲市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通过采取砂石料等散体物料遮挡堆存,遮挡运输;对施工场地、运输道路定期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限速限载,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在敏感点较近的路段施工时设置防尘围栏等措施后可减少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
(六)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周边原有动植物的保护。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项目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