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10836-4-/2019-0809017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拟审批意见
  • 发布日期
  • 2019-08-07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关于2019年7月31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现将保山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6月7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16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678000

  联系电话:0875-2191015(兼传真) 政务服务中心0875-2237399

  电子邮箱:ynbshp@163.com

 

项目名称 年产6000吨塑料编织包装袋生产线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腾冲市 建设单位 腾冲众邦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保兴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租用中和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5号标准厂房(共4层)及配套的综合办公楼,租用厂房总面积7270m2,设置一条年产6000吨高档塑料编织袋生产线。本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和依托工程组成。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设备安装和后续施工中严格执行腾冲市大气污染防治要求,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冷却水排入项目区设置的5m3冷却循环水池冷却后回用,需外排的冷却水为清净下水,排放至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限值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腾冲市城市综合新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2、项目在运营期间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对拉丝过程产生有机废气,设置集气罩局部抽风,经活性炭吸附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927-1996)中表2的排放限值;通过车间通风换气,加强大气稀释扩散,厂界粉尘需达《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92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标准,项目印刷车间运行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为无组织排放,外排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排放限值;项目运行产生的异味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二级标准。生产中保证环保措施的正常运行,按要求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3、项目营运期固体废弃物中原料废包装袋、废包装桶,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边角料及废次品收集后出售给回收单位;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废机油、废活性炭、废油墨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4、项目尽量选取低噪声设备,安装必要的减震设备,对生产员工采取必要的劳动防护措施,定期检查维修生产设备,确保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和4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项目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