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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壹品腾冲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腾冲市 | 建设单位 | 腾冲中城建旅游产业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欣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主持人:王双林(职业资格证书编号20180503553000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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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
总占地面积93.52亩,总建筑面积96183.2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3874.9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308.34平方米,主要建设低层住宅、高层住宅及商业、公共服务场所、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项目共建设31栋建筑,其中住宅用房30栋,商业用房1栋。项目东南角处设置1座埋地式中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50m3/d,项目总投资61886.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10万元。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腾冲市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施,保障洒水频次,场地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按要求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请建设单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安民公告;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水设置沉砂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城市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注意加强对可能涉及自来水供水管道、地下电、光缆等公共设施的保护。br>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br>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位于腾冲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准保护区范围内,根据《腾冲县城市饮用水源保护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规定,项目内集中餐饮产生的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项目设置的中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城市绿化水质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腾冲市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内的中水处理站、化粪池、隔油池、排污管道等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均采取防渗措施,保障项目内产生的所有废水均不排入和渗入地下水系统。br> 2、项目区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商业等产生的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由内置烟道至楼顶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汽车尾气经自然扩散,空气稀释、绿化吸收,备用发电机通过机械排风口排放,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br> 3、加强对进出车辆管理减少项目内鸣笛,小区内开展商业活动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br> 4、项目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置,垃圾收集设施应合理布置,充分考虑运输便利条件、风向等因素。化粪池及中水处理站污泥委托腾冲市环卫部门定期用专用车抽吸清运,统一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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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无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项目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