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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16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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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国高网G56杭瑞高速公路保山东南国境绕城段安全隐患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隆阳区 | 建设单位 | 保山市东南绕城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昆明绿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项目总建筑面积14118.00m2,其中上行线建筑面积7059.00m2,含服务区综舍楼4501.03m2,公厕1347.50m2,加油站营业房、罩棚858.18 m2,维修库231.04 m2,水泵房73.09 m2,配电房48.16 m2;下行线建筑面积7059.00m2,含服务区综舍楼4501.03 m2,公厕1347.50m2,加油站营业房、罩棚858.1 m2,维修库231.04m2,水泵房73.09m2,配电房48.16m2。加油站不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本次仅建设营业房、罩棚并预留后续建设用地,加油站项目另行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项目预计总投资15527.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95.71万元。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加强后续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保山中心城市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施,保障洒水频次,场地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按要求硬化,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按照规定使用商品混凝土;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请建设单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可能影响区域的安民公告;施工场地周围设置截排水沟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水设置沉砂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运输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注意加强对可能涉及自来水供水管道、地下电、光缆等公共设施的保护。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服务区内雨水收集后经过滤、消毒处理后储存用于绿化,不外排;项目产生的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中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回用标准后用于项目区绿化、冲厕。 2、项目区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餐饮服务产生的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由内置烟道至楼顶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经停的车辆尾气经自然扩散,空气稀释、绿化吸收;备用发电机通过机械排风口排放,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设置减速带,设置减速慢行及禁鸣标志,进出车辆实行限速、禁鸣措施。应急发电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置减震垫,发电机房加强隔音、吸声措施,通过建筑物隔声和距离衰减,降低噪声对周围的影响。 4、项目运营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置,垃圾收集设施应合理布置,充分考虑运输便利条件、风向等因素。化粪池、中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定期清掏,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维修库运营期仅开展应急维修活动,产生的废旧轮胎、废部件、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机油、废刹车油、含油抹布、废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及危废暂存间的管理和建设严格执行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 年修正版)的要求设置,中的相关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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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无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项目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