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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16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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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长岭岗砂石料加工厂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保山工贸园区 | 建设单位 | 保山市振岳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项目占地面积26666.7m2(40亩),建筑面积7807.65m2,主要建设加工区、原料堆场、产品堆场等主体工程以及配套建设办公生活区、供排水、环保等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90万吨砂石料。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隆阳区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通过施工材料集中覆盖堆存、运输车辆篷布覆盖、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车辆尾气和燃油机械废气通过空气自然稀释扩散。施工机械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和施工人员洗手废水一同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建筑材料冲洗和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雨季地表径流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废砖石、废建材等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并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至园区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加强水污染治理工作。严格规范设置厂区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排水体制,餐厨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和洗浴污水一同经废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外排;如厕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委托周边村民清掏用作农家肥,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物料装卸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设置喷雾降尘设施、缩短装卸时间、降低装卸高度、边洒水边作业等措施后呈无组织排放,物料堆放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设置封闭式堆棚堆放产品、设置喷雾降尘设施、围挡等措施后呈无组织排放,以上工序产生的粉尘(颗粒物)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破碎和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引风机+管道+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和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皮带输送产生的粉尘通过输送皮带全封闭、出料口设置于产品堆棚内、设置喷雾降尘设施等措施后呈无组织排放;机械燃油废气通过空气自然稀释扩散;化粪池为地埋式,通过在周围进行绿化、垃圾日产日清等措施减小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设施净化后外排。 3、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等措施减轻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散落的砂石料经人工清扫收集后回用做原料;隔油池、化粪池和废水收集池污泥定期清掏和生活垃圾一起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初期雨水沉淀池泥沙经人工清掏后用做原料,不外排;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规范化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反对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无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项目审批 |
项目名称 | 年产2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保山工贸园区 | 建设单位 | 云南鼎润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纳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项目占地面积26666.7m2(40亩),建筑面积3537.24m2,主要建设2条HZS-240混凝土搅拌生产线以及配套建设综合服务用房、地磅、配料仓、供排水、环保等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2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隆阳区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通过施工材料集中覆盖堆存、运输车辆篷布覆盖、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车辆尾气和燃油机械废气通过空气自然稀释扩散。施工人员洗手废水、运输车辆和施工设备清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雨季地表径流经沉淀处理后排入园区市政雨水管网。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废砖石、废建材等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并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至园区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加强水污染治理工作。严格规范设置厂区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排水体制,搅拌机清洗废水、混凝土运输车辆清洗废水、作业区喷雾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实验室仪器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120m3)处理后全部回用混凝土生产过程,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1m³)预处理、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21m³)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站(5m³/d)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沉淀池(70m³)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8个粉料储罐产生的物料输送储存粉尘和2台搅拌机物料混合产生的搅拌粉尘通过10个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0个排气筒(内径30cm、高度不低于15m)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浓度限值要求;砂石料仓库堆场扬尘通过采取自动喷淋装置、对砂石料仓库进行全封闭等措施后呈无组织排放;机械燃油废气通过空气自然稀释扩散;备用发电机废气经专用排烟管道排放;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设施净化后外排;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通过在周围进行绿化、垃圾日产日清等措施减小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等措施减轻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除尘器回收粉尘、粉料储罐呼吸孔及罐底收集粉尘、罐车残留混凝土、搅拌主机残留废料、沉淀池沉渣、实验室固废均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初期雨水收集池底部砂石用于厂区道路修补或外运填埋筑路;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委托园区环卫部门清掏处理;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规范化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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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
无反对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无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项目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