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10836-4-/2021-0830007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拟审批意见
  • 发布日期
  • 2021-08-09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关于2021年8月9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公示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16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678000

  联系电话:0875-2191015(兼传真),政务服务中心:0875-2237399

  电子邮箱:ynbshp@163.com

 

项目名称 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腾冲边合区 建设单位 云南路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顺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3240m2,总建筑面积16040.51m2,主要建设正负极制备车间、锂离子组装车间、检测包装车间等主体工程以及配套建设备料仓、成品仓、综合办公室、给排水、环保等附属设施,项目设置锂离子电池生产线4条,日产锂离子电池8万支。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指环保附属设施的建设。施工中严格执行腾冲市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通过施工材料集中堆存、运输车辆蓬布覆盖、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车辆尾气、燃油机械废气和焊接烟尘通过空气自然稀释扩散。施工人员不在厂区内食宿,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产生的淘汰设备和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并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至城管部门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加强水污染治理工作。严格规范设置厂区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排水体制,项目厂区设置1座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8m3/d,采用“混凝沉淀+缺氧+MBR”处理工艺。厂区生产设备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和冷却塔废水汇同生活污水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准》(GB30484-2013)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后通过园区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喷淋废水经收集后同回收的NMP溶剂一并处理。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涂布烘干废气(G4)经“喷淋+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通过高27m的排气筒(DA001)外排,注液废气(G6)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高27m的排气筒(DA002)外排,外排废气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锂离子/锂电池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车间配料粉尘(G1)、制浆废气(G2)、喷码废气(G7)通过车间密闭操作、设置通风系统等措施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深度限值要求;负极涂布烘干过程产生的水蒸气(G3)和卷芯烘烤过程产生的水蒸气(G5)可直接排放;污水处理站通过设置于地下、周边绿化带隔离、植物吸收等措施降低恶臭影响。
3、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减轻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严格固体废物管理。废铜箔、废铝箔、废电极板、废电池经分类收集后委托华琼(广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定期进行清运处置;电解液空桶经收集后由生产厂家(珠海光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回收处置;NMP废液经收集后由深圳市伟利华实业有限公司回收处置;废隔膜、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电解液、废活性炭、设备检修及维护产生的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规范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清运、处置。
5、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要求设置污染防渗区域,重点防渗区包括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防渗效果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渗透系数K≤1.0×10-7 cm/s;一般防渗区包括生产车间、备料仓、成品仓等区域,防渗效果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其余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即可。
公众参与情况
无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项目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