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 |||||||||||
审批时间:2024年12月30日 |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内容 | 总投资 (万元) | 环保投资 | 建设地点 | 环评类型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备注 | ||
序号 | 书 | 表 | |||||||||
1 | 露丝福大马士革玫瑰精深加工项目 | 云南腾冲露丝福生物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租用云南省腾冲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建标准厂房11栋一层,占地面积2100m2,总建筑面积1900m2,项目主要建设高端日化护肤品1条、精油提取生产线1条、玫瑰纯露灌装生产线1条,年生产玫瑰精油0.03782吨、面膜100万片、玫瑰纯露100吨、护手霜10万支。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7.6万元。 | 5000 | 127.6 | 腾冲市 | √ | 2024-12-30 | 保环准〔2024〕40号 |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24〕40号
云南腾冲露丝福生物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云南顺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主要编制人员:文有翠,管理号:2016035530350000003512530149)编制的《露丝福大马士革玫瑰精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经技术审查,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云南省腾冲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划隶属腾冲市中和镇,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98°25'37.345",北纬25°02'5.565"。2022年9月27日取得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2209-530581-04-01-329266。项目租用云南省腾冲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建标准厂房11栋一层,占地面积2100m2,总建筑 面积1900m2,项目主要建设高端日化护肤品1条、精油提取生产线1条、玫瑰纯露灌装生产线1条,年生产玫瑰精油0.03782吨、面膜100万片、玫瑰纯露100吨、护手霜10万支。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7.6万元。
二、建设区域属于腾冲市乡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单元,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占地类型全部为工业用地,项目用地符合腾冲市国土空间规划,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及技术评估意见,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满足环境质量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实施产生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述的地点、性质、规模、内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公司应当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负责,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三、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腾冲市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期仅对场地清扫洒水,无废水产生排放。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食宿,少量施工人员清洗废水依托厂房卫生间处理后排入腾冲市城市综合新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置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统一清运至相关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置。
(二)运行期环境管理
1、项目职工均不在厂区食宿,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总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腾冲市城市综合新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2、项目设置1台天然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项目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车间阻隔沉降后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蒸馏不凝废气及面膜乳化废气通过车间阻隔、绿化吸收后排放,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NH3、H2S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污水处理站周边做好绿化通风,恶臭经空气稀释扩散,NH3、H2S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3、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优化布局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
4、玫瑰花废渣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至腾冲恒益东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产品包装废料分别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给废品收购站;纯水和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过滤介质、废离子交换树脂由设备厂家定期更换并带走。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项目竣工后及时办理排污许可并做好日常环境管理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编制公司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确保环境安全。
四、进一步优化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布局,远离环境敏感区,避让环境敏感目标,加强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项目工艺、生产规模、建设内容等若发生重大变更,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报批。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建设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开展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项目正式投入生产或者运营后三至五年内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报告书》应当报有审批权限的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请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