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10836-4-10_C/2018-0222007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审批决定
  • 发布日期
  • 2018-01-17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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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1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万元) 建设地点 环评类型 审批时间及文号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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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龙•龙王河古镇建设项目 云南保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81233.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2139.89平方米。共设置736个停车位,住户户数628户,居住人数(按3.2人/户)2010人。主体工程为住宅45栋及地上、地下停车场;辅助工程包括物业管理用房及其他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包括给水、排水、消防、供电、交通等工程;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治理工程、废水治理工程、噪声治理工程、固废治理工程。 36790 隆阳区     保环准〔2018〕2号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8〕2号

 

云南保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云南保兴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保龙•龙王河古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国道320西侧(古渡人家旁)。项目于2017年6月获得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保山市隆阳区投资项目备案证”(隆发改投资备案[2017]74号),项目总用地面积为81233.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2139.89平方米。共设置736个停车位,住户户数628户,居住人数(按3.2人/户)2010人。主体工程为住宅45栋及地上、地下停车场;辅助工程包括物业管理用房及其他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包括给水、排水、消防、供电、交通等工程;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治理工程、废水治理工程、噪声治理工程、固废治理工程。项目总投资367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7万元。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保龙•龙王河古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加强保山中心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中的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施,保障洒水频次,场地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按要求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请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安民公告;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水设置沉砂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尽量回用不外排,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城市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注意加强对可能涉及自来水供水管道、地下电、光缆等城市公共设施的保护。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生活废水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在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尚未建成前,项目需要自建污水处理站,外排污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方可排入周边水体。鼓励中水回用,促进节约用水,合理利用水资源。

2、项目区使用清洁能源,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过专用通道排放,地下车库设置机械排风口强制通风。

3、设立汽车减速、禁止鸣号牌,有效控制进出车辆噪声;物管人员加强商业活动管理,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其他噪声设备加强管理,安装必要的减震降噪措施。

4、项目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置,垃圾收集设施应合理布置,充分考虑运输便利条件、风向等因素。化粪池、污水站污泥定期清掏统一处理。

5、商业用房入驻项目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要求另行环评。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请隆阳区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请保山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