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万元) | 建设地点 | 环评类型 | 审批时间及文号 | 备注 | ||
书 | 表 | |||||||||
1 | 腾冲市西山坝教育园区建设项目 | 腾冲市教育局 | 项目总投资4759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73.1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88670.91m2,总建筑面积为94287.93m2。项目主要建设12班幼儿园、24班小学、72班初中及高中学校等所需教学楼,配套设置食堂、宿舍、球馆等。 | 47592 | 腾冲市 | √ | 保环准〔2018〕48号 | |||
1 | 年产4200万毫米蓝宝石晶体材料建设项目 | 保山鑫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67719.36m2,建筑面积约44004.58m2,年产4200万毫米蓝宝石晶体材料。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425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万元。 | 42550 | 隆阳区(园中园) | √ | 保环准〔2018〕49号 |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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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8〕48号
腾冲市教育局:
你单位提交的由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腾冲市西山坝教育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腾冲市腾越镇西山坝新城区,项目2018年4月27日取得了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腾冲市西山坝教育园区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腾发改社会〔2018〕138号),项目总投资4759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73.1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88670.91m2,总建筑面积为94287.93m2。项目主要建设12班幼儿园、24班小学、72班初中及高中学校等所需教学楼,配套设置食堂、宿舍、球馆等。中学设置化学、生物、物理实验室和医疗室,化学和生物实验使用常规化学药品,医疗室主要提供简单的医疗活动,不涉及输液、手术等。本项目位于腾冲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观音塘水源地和上马常水源地准保护区范围内,严格执行《腾冲县城市饮用水源保护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规定,项目污水进入项目设置的中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标准后进入腾冲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腾冲市西山坝教育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腾冲市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施,保障洒水频次,场地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按要求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请建设单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安民公告;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水设置沉砂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宝峰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腾冲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禁止回用于洒水降尘等方面,减轻对地下水的影响;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城市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注意加强对可能涉及自来水供水管道、地下电、光缆等城市公共设施的保护。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位于腾冲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准保护区范围内,根据《腾冲县城市饮用水源保护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规定,项目内食堂产生的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医疗废水消毒预处理、实验室废水收集到预处理池经酸碱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项目设置的中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城市绿化水质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腾冲市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内的中水处理站、化粪池、隔油池、排污管道等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均采取防渗措施,保障项目内产生的所有废水均不排入和渗入地下水系统。
2、项目运营其间经实验室内设置的排气扇及通排风系统,加强通风扩散;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由内置烟道至楼顶排放;备用发电机废气经收集后由通风设施外排;周围设置绿化带,可减小异味对周围环境影响。
3、加强产生噪声的设施设备运行管控,通过建筑物隔声、房屋阻隔、距离衰减、植物吸收等措施后,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项目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置,垃圾收集设施应合理布置,充分考虑运输便利条件、风向等因素;食堂垃圾经收集后由学校专人清运处理;隔油池废油脂经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理;实验室损坏的玻璃器皿统一收集消毒后送至玻璃回收站,滤纸和试纸等实验垃圾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理;中水处理站及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处置;医疗固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请腾冲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请保山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9月22日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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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8〕49号
保山鑫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保山鑫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200万毫米蓝宝石晶体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隆阳区汉庄镇保山工贸园区电子信息产业园,2018年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项目进行备案(隆发改产业备案〔2018〕15号)。项目占地面积67719.36m2,建筑面积约44004.58m2,年产4200万毫米蓝宝石晶体材料。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425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万元。生产工艺分为长晶工段和晶体加工工段,长晶工段:三氧化二铝投料装炉→抽真空、检漏→加热→长晶→冷却→取晶棒→晶体检验;晶体加工工段:晶体定向→晶体掏棒→晶体滚切→晶体研磨→品管检验→产品。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保山鑫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200万毫米蓝宝石晶体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项目不涉及厂房建设。在后续施工中严格落实保山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同时加强施工管理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施工废水收集处理后尽量回用不外排;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城市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排入厂区雨水沟,循环冷却水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反渗透浓水,浓水收集池收集后部分回用,回用不完的外排至栗树南路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B等级标准后,排入栗树南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隆阳电子信息产业园污水处理站处理。建设单位加强与隆阳电子信息产业园的对接,在隆阳电子信息产业园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式运行前,生活污水可自建污水站处理达到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放,或采取收集委托第三方清运方式等处置不外排。
2、项目运营期间,在掏棒、断面切割、断面研磨、外周滚圆、定位边研磨工序中,各工段均在封闭条件下,采取喷射切削液等手段,减少粉尘产生,各污染物排放均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区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达标排放。
3、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弃物中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重新返回工艺中作为原料使用或出售;废活性炭等收集存放于车间固废存放区,定期由厂家回收。废切削液、废矿物收集后,存放于危废暂存区,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隔油池油污、化粪池污泥等定期委托城市垃圾收运单位清运处置。用于坩埚内壁擦拭的废抹布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理。
4、车间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生产噪声经距离衰减、绿化降噪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按要求进行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请隆阳区环保局、工贸园区环保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请保山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