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万元) | 建设地点 | 环评类型 | 审批时间及文号 | 备注 | ||
书 | 表 | |||||||||
1 | 腾冲市放马场水库工程 | 腾冲市水务局 | 腾冲市放马场水库工程规模为小(一)型,工程等别为Ⅳ等,总库容329.9万m3,设计洪水位1853.79m,校核洪水位1854.50m,正常蓄水位1852.20m,兴利库容258万m3,死水位1827.10,死库容28.1万m3,设计供水量702.5万m³。 | 16254.07 | 腾冲市 | √ | 保环准〔2019〕1号 | |||
2 | 腾冲荷花湾建设项目翡翠琥珀产业园建设项目 | 腾冲荷花湾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占地589.2亩,建设总建筑面积219390.51m2,其中包括客栈20783.11m2、交易中心66651m2、大师工作室7502.6m2、商铺93445.9m2、文化类公建8325.5m2、配套居住区22682.4m2、公共建筑8325.5m2,配套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供水、供电、排水、道路交通、垃圾中转站、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 17007 | 腾冲市 | √ | 保环准〔2019〕2号 | |||
3 | 腾冲(艾思奇)干部教育培训学院建设项目 | 腾冲市建安城乡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491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1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86394m2,建筑面积为44526.9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教学用房、活动中心、食堂、宿舍、会堂等,配套建设供排水、供配电、停车场、运动场、道路硬化、党建公园、围墙、旗台等附属工程,配套购置变配电、供水、污水处理、安保、照明、消防、智能校园管理、环卫、办公、教学充分餐厅设备设施、宿舍用品等设备、设施。 | 49167 | 腾冲市 | √ | 保环准〔2019〕3号 |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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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9〕1号
腾冲市水务局:
你单位提交的由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保山市隆阳区七一水库扩建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腾冲市放马场水库位于腾冲市固东镇小甸村,项目于2016年取得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保山市水利局《关于云南省腾冲市放马场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保发改农经〔2016〕421号),项目工程占地不涉及环境敏感区。腾冲市放马场水库工程规模为小(一)型,工程等别为Ⅳ等,总库容329.9万m3,设计洪水位1853.79m,校核洪水位1854.50m,正常蓄水位1852.20m,兴利库容258万m3,死水位1827.10,死库容28.1万m3,设计供水量702.5万m³。主要建设内容为主坝、副坝、导流输水隧洞、溢洪道、输水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放马场水库左岸及坝址下游小甸河已建有三条引水灌溉渠永和沟、罗坪沟、罗香中沟,其中永和沟全长13.65km,为明渠,现状灌区面积0.20万亩;罗坪沟全长10km,为明渠,现状灌区面积0.50万亩,渠道前段为电站引水渠兼灌溉;罗香中沟全长2.5km,为明渠,现状灌区面积0.10万亩,永和沟将在现有渠道基础上进行延长、防渗及改扩建,罗坪沟将在现有渠道基础上进行防渗及改扩建,罗香中沟作为田间支渠处理。工程建设任务主要是以农业灌溉为主,兼顾固东镇人畜饮水,同时作为固东镇集镇供水的后备水源,解决固东镇小甸、罗坪、新河3个村民委员会农村人畜饮水和1.15万亩耕地灌溉用水,其中:新增灌溉面积为0.30万亩,改善灌溉面积为0.85万亩;水库供水人口为1.41万人,牲畜3.57万头(大牲畜0.56万头,小牲畜3.01万头)。本工程估算总投资16254.0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7.73万元。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腾冲市放马场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1、严格执行腾冲市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采取运输车辆蓬布覆盖等措施,降低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控制爆破等措施,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生活废水、施工废水及混凝土拌合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施工区设置旱厕,粪便定期委托当地村民清掏综合利用;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项目设置10个弃渣场,施工弃渣、建筑垃圾及时就近清运至渣场,临时堆渣需采取拦挡措施,先建挡墙后堆渣,严禁向下边坡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农村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
2、项目施工应根据施工进度,及时恢复施工迹地,在施工结束后,施工废弃物运至附近的弃渣场集中处置,然后进行土地整治,以便后期植被恢复,利用先期剥离的表土进行覆土。对施工便道边坡进行植物措施的防护,采用植灌草相结合的方式;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便道进行土地整治恢复植被,采用植乔木和灌草结合的方式。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水库蓄水前,全面开展库底清理,防止库区残留物造成水库水质超标。水库初期蓄水至输水隧洞进口底板水位1823.3m期间,坝址采用水泵抽水的方式下放生态流量;待水库蓄水水位超过输水隧洞进口底板水位后,通过输水隧洞内埋设的生态流量管下放生态流量至隧洞出口。干渠各取水坝均通过埋设生态流量管的方式下放生态流量。水库坝址生态流量管采用壁厚6.5mm、管径为DN300mm的镀锌钢管,全长295.98m,同时兼用人畜饮水管;钢管管进口设置于隧洞闸室段,管口设置拦污设备,隧洞出口管道预留两个出水口(分别为生态流量管和人畜饮水管),并于出水口设置1个闸阀。永和干渠1#取水坝、2#取水坝及3#取水坝生态流量管采用壁厚6.5mm、管径为DN190mm的镀锌钢管,长度均为6.753m,埋设于各取水坝底部,并于管道出水口设置1个控制阀;罗坪干渠取水坝生态流量管采用壁厚6.5mm、管径为DN300mm的镀锌钢管,长度为6.753m,埋设于取水坝底部,并于管道出水口设置1个控制阀。初期蓄水及运行期水库坝址及各取水坝按各断面多年平均径流量的10%下泄生态用水;水库坝址0.039m3/s、永和干渠1#取水坝0.054m3/s、永和干渠2#取水坝0.066m3/s、永和干渠3#取水坝0.048m3/s、罗坪干渠取水坝0.190m3/s。在水库库尾设置漂浮物打捞设施,保证水库水质。水库建成运行后禁止投饵养殖。
2、水库管理所内设置1个容积为0.5m3的食堂废水防渗隔油池及1个容积为10m3的防渗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起排入化粪池处理,化粪池委托附近村民定期清掏用于周边旱地施肥,不得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村镇环卫部门统一妥善处置。
3、在输水干渠沿线及库区周围设立警示标志,严禁车辆随意进入及在输水渠道和水库周围倾倒固体废物等。
4、水库具有饮用功能,工程建成后为保证水库水质达到饮用水源地水质标准,建设单位报请地方人民政府及时划定水源保护区范围,加强水库周边面源污染防治和水库水质环境监管,水库坝址区域设置水质监测断面,按国家监测规范要求,每年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及时了解水库水质状况,便于采取应对措施。
建设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请腾冲市环保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请保山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30日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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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9〕2号
腾冲荷花湾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临沧尚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腾冲荷花湾建设项目翡翠琥珀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云南省腾冲市荷花镇,项目区中心点地理坐标:东经98°23'13.56"、北纬24°58'20.84"。2018年11月本项目取得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腾冲荷花湾建设项目翡翠琥珀产业园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腾发改社会〔2018〕548号),本项目总投资17000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81万元),项目占地589.2亩,建设总建筑面积219390.51m2,其中包括客栈20783.11m2、交易中心66651m2、大师工作室7502.6m2、商铺93445.9m2、文化类公建8325.5m2、配套居住区22682.4m2、公共建筑8325.5m2,配套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供水、供电、排水、道路交通、垃圾中转站、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腾冲荷花湾建设项目翡翠琥珀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腾冲市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施,保障洒水频次,场地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按要求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请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安民公告;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水设置沉砂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尽量回用不外排,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城市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注意加强对可能涉及自来水供水管道、地下电、光缆等公共设施的保护。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周边市政雨水管网,对外经营的客栈和涉及餐饮的商铺需单独设置隔油沉淀池,生活废水(含公厕产生废水)经项目区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自建的生活污水处理站(1500m3/d)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限值方可外排。鼓励中水回用,促进节约用水,合理利用水资源。入驻的珠宝玉石加工作坊单独修建三级沉淀池,加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取上清液回用。
2、项目区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餐饮油烟需经油烟净化设施(小型餐馆处理效率在60%以上)处理后进入油烟管道高于楼顶1.5m排放,排气筒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
3、加强对进出车辆管理减少项目内鸣笛,小区内开展商业活动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加工作坊采用隔音墙、选择低噪设备等措施降低噪音影响。商业用房、加工作坊入驻项目需按要求另行环评。
4、项目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置,垃圾收集设施应合理布置,充分考虑运输便利条件、风向等因素。化粪池、水处理设施、作坊沉淀池产生的污泥定期清掏统一处理。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请腾冲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请保山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30日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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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9〕3号
腾冲市建安城乡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云南天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腾冲(艾思奇)干部教育培训学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腾冲市腾越镇西山坝新城区(宝峰路以东,次一路以南),项目于2018年9月5日取得了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腾冲(艾思奇)干部教育培训学院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腾发改社会〔2018〕342号),项目总投资491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1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86394m2,建筑面积为44526.9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教学用房、活动中心、食堂、宿舍、会堂等,配套建设供排水、供配电、停车场、运动场、道路硬化、党建公园、围墙、旗台等附属工程,配套购置变配电、供水、污水处理、安保、照明、消防、智能校园管理、环卫、办公、教学充分餐厅设备设施、宿舍用品等设备、设施。本项目位于腾冲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观音塘水源地和上马常水源地准保护区范围内,项目建设严格执行《腾冲县城市饮用水源保护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规定,项目污水进入项目设置的污水处设施处理达到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腾冲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腾冲(艾思奇)干部教育培训学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腾冲市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施,保障洒水频次,场地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按要求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请建设单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安民公告;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水设置沉砂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宝峰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腾冲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禁止回用于洒水降尘等方面,减轻对地下水的影响;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城市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注意加强对可能涉及自来水供水管道、地下电、光缆等城市公共设施的保护。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位于腾冲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准保护区范围内,根据《腾冲县城市饮用水源保护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规定,项目内食堂产生的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项目设置的中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城市绿化水质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腾冲市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内的中水处理站、化粪池、隔油池、排污管道等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均采取防渗措施,保障项目内产生的所有废水均不排入和渗入地下水系统。
2、项目运营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由内置烟道至楼顶排放;备用发电机废气经收集后由通风设施外排;周围设置绿化带,可减小异味对周围环境影响。
3、加强产生噪声的设施设备运行管控,通过建筑物隔声、房屋阻隔、距离衰减、植物吸收等措施后,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项目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置,垃圾收集设施应合理布置,充分考虑运输便利条件、风向等因素;食堂垃圾经收集后由学校专人清运处理;隔油池废油脂经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理;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处置。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请腾冲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请保山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