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万元) | 建设地点 | 环评类型 | 审批时间及文号 | 备注 | ||
书 | 表 | |||||||||
1 | 腾冲恒达自在山居旅游综合体建设项目 | 腾冲恒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安置区总用地面积52842.68m2(一期22295.42m2,二期26153.09m2),总建筑面积123999.08m2(一期48124.92m2,二期75874.16m2),建筑密度为18.46%,容积率为2.08,绿地率40%,拟建11栋(1#~11#)住宅楼、1栋(12#)商业楼、公共配套设施,住宅户数730户,机动车位1008个,建设分两期进行,项目总投资454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63.4万元。 | 45410 | 隆阳区 | √ | 保环准〔2019〕5号 | |||
2 | 保山市人民医院综合住院楼建设项目 | 保山市人民医院 | 拟在保山市人民医院迁建项目用地内建设一幢17层框剪结构的综合住院楼,项目占地面积3400m2,建筑面积4560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4600m2,地下建筑面积11000m2)。项目取得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核定市人民医院综合住院楼病床编制的批复》(保卫计发)本项目设置核定床位480张,设置有急诊医学科、内分泌专业、儿科、PICU、老年科、皮肤科、中医科、康复医学科、疼痛科、日间手术中心等,项目建成后预计急诊科门诊量约500人/d。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依托使用保山市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已经建成的医技楼、太平间、供氧中心、食堂、污水处理站、生活垃圾房、医疗固废暂存间等设施。项目预计总投资2195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4.3万元。 | 21953 | 隆阳区 | √ | 保环准〔2019〕6号 |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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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9〕5号
腾冲恒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云南绿色环境科技开发发展有限公司编制的《腾冲恒达自在山居旅游综合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腾冲市腾越镇西山坝新城区,地处火山路以北,宝峰路以东,次三路以南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98°29'3.44",北纬25° 3'37.58"。项目于2014年开展过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一期~八期取得腾冲县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决定书”(腾环准[2014]59号)~腾环准[2014]66号)由于后期公司重组,建设内容和规模发生重大调整,建设单位重新进行规划设计并重新立项,于2018年12月3日取得了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投资项目备案证》(腾发改投资备案[2018]55号)。该项目包括已审批的8个项目用地范围,同时包含了已审批地块东侧地块和西侧地块,总占地面积为704亩,总建筑面积为8680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合院、叠院和商院为主的小院子住宅,以联排住宅和花园洋房为主的多层洋房、小高层住宅、配套用房及相关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5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990万元。项目位于腾冲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观音塘水源地和上马常水源地准保护区范围内,项目建设严格执行《腾冲县城市饮用水源保护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规定,项目污水进入项目设置的污水处设施处理达到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腾冲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腾冲恒达自在山居旅游综合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腾冲市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施,保障洒水频次,场地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按要求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请建设单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安民公告;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水设置沉砂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宝峰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腾冲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禁止回用于洒水降尘等方面,减轻对地下水的影响;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城市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注意加强对可能涉及自来水供水管道、地下电、光缆等城市公共设施的保护。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位于腾冲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准保护区范围内,根据《腾冲县城市饮用水源保护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规定,项目商业区产生的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项目设置的中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城市绿化水质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腾冲市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内的中水处理站、化粪池、隔油池、排污管道等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均采取防渗措施,保障项目内产生的所有废水均不排入和渗入地下水系统。
2、项目运营期商业区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由内置烟道至楼顶排放;备用发电机废气经收集后由通风设施外排;周围设置绿化带,可减小异味对周围环境影响。
3、加强产生噪声的设施设备运行管控,通过建筑物隔声、房屋阻隔、距离衰减、植物吸收等措施后,加强对进出车辆管理减少项目内鸣笛,小区内开展商业活动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商业用房入驻项目按要求另行环评。
4、项目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置,垃圾收集设施应合理布置,充分考虑运输便利条件、风向等因素;隔油池废油脂经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理;中水处理站及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处置。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请腾冲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请保山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2月21日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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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9〕6号
保山市人民医院:
你单位报送的由云南保兴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保山市人民医院综合住院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已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保山市隆阳区东城区青阳片区保山市人民医院新院院址内。为进一步提高医院的医疗服务条件,经医院申请,2018年4月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保山市人民医院综合住院楼建设项目建议书进行了批复(保发改社会〔2018〕205号),拟在保山市人民医院迁建项目用地内建设一幢17层框剪结构的综合住院楼,项目占地面积3400m2,建筑面积4560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4600m2,地下建筑面积11000m2)。项目取得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核定市人民医院综合住院楼病床编制的批复》(保卫计发)本项目设置核定床位480张,设置有急诊医学科、内分泌专业、儿科、PICU、老年科、皮肤科、中医科、康复医学科、疼痛科、日间手术中心等,项目建成后预计急诊科门诊量约500人/d。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依托使用保山市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已经建成的医技楼、太平间、供氧中心、食堂、污水处理站、生活垃圾房、医疗固废暂存间等设施。项目预计总投资2195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4.3万元。我局同意建设单位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保山市人民医院综合住院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严格执行保山中心城市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施,保障洒水频次,场地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按要求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对周边单位、居民及院内病患的影响,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请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安民公告;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水设置沉砂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尽量回用不外排;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城市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注意加强对可能涉及自来水供水管道、地下电、光缆等城市公共设施的保护。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汇入雨水管网,本项目医疗废水经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迁建项目统一建设的污水处理站一并处理,污水处理站位于本项目南面,处理规模为1500m3/d,处理工艺为二级生化处理+深度处理+消毒工艺,经计算污水处理站建设规模能满足迁建一期、二期及本项目运行。在保山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前:医院医疗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标准后,排入纬三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东河;保山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后,医疗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预处理标准后,经纬三路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保山市第三污水处理厂。
2、化粪池置于地下,依托使用的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泵房室内保证其密闭性,加强对污水的消毒处理,并设置绿化带进行阻隔吸收;加强对进出车辆的控制管理,地下车库采用机械排风系统强制通风,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量;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经排烟道通过排风机排放。
3、合理布设水泵、发电机等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减振等降噪装置,并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避免噪声对周围环境及院内病患造成影响。建筑优化布局,留足间距,或采取设置绿化带等措施,减轻外界噪声对医院的影响。
4、医疗用房、急诊间等分别设置医疗收集桶、生活垃圾桶并标示清楚,将有传染危害的废物和普通垃圾分开收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垃圾收集点应合理布置,充分考虑运输便利条件、风向等因素。医院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须需严格遵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保山市医疗废物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或地方规定。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化学性、药物性等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规定收集后规范进入医废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部门安全处置。对隔离的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先行就地规范消毒,再予贮存。污水站污泥投加生石灰消毒后采用离心机脱水处理,处理后同格栅渣打包密封暂存于医废暂存间,按照感染性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进一步规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规范设置事故池,确保环境安全。
6、项目涉及的射线装置和放射性设备按要求另行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严格按照相关部门对医疗卫生行业的规定和环保“三同时”要求建设,保证周围环境安全的同时,确保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后方可正式投运。
请隆阳区环保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请保山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