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万元) | 建设地点 | 环评类型 | 审批时间及文号 | 备注 | ||
书 | 表 | |||||||||
1 | 保山安利医院康复综合楼建设项目(二期) | 保山安利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3000m2,新建13层全框架结构康复综合楼一幢,总建筑面积29549.45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3091.06m2,地上建筑面积26458.39m2),配套建设康复综合楼其他辅助设施。主要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 22132.99 | 隆阳区 | √ | 保环准〔2019〕14号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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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9〕14号
保山安利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云南大学科技咨询发展中心编制的《保山安利医院康复综合楼建设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已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南路174号。2017年1月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8所医院等级的决定》(云卫医发〔2017〕1号),批准保山安利医院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2018年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对保山安利医院康复综合楼建设项目(二期)进行了备案(隆发改社会备案〔2018〕1号)(项目代码:2018-530502-83-03-008298),项目占地面积3000m2,新建13层全框架结构康复综合楼一幢,总建筑面积29549.45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3091.06m2,地上建筑面积26458.39m2),配套建设康复综合楼其他辅助设施。主要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设置有核医学科治疗区、高压氧舱治疗室、诊疗室、体检中心、儿童健康成长营、儿童康复部、成人康复部、ICU重症监护室、生殖核医学中心等,新增床位287张。依托使用保山安利医院已经建成的中心供氧系统、消毒供应室、食堂、生活垃圾房、医疗固废暂存间等设施。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9.7万元我局同意建设单位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保山安利医院康复综合楼建设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严格执行保山中心城市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施,保障洒水频次,场地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按要求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对周边单位、居民及院内病患的影响,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请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安民公告;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水设置沉砂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尽量回用不外排;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城市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注意加强对可能涉及自来水供水管道、地下电、光缆等城市公共设施的保护。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汇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新建污水处理站位于康复综合楼北面,处理规模为700m3/d,初定处理工艺为SBR生物处理工艺+消毒,配套建设调节池,经计算污水处理站建设规模能满足一、二期医疗废水的处理,同时处理好新、老污水处理站的运行、拆除衔接工作。污水设施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汇同其他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由医院东面太保南路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保山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化粪池置于地下,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加强对污水的消毒处理,注重泵房室通风换气,并设置绿化带进行阻隔吸收;加强对进出车辆的控制管理,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量;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经排烟道通过排风机排放。
3、合理布设水泵、发电机等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减振等降噪装置,并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避免噪声对周围环境及院内病患造成影响。建筑优化布局,留足间距,或采取设置绿化带等措施,减轻外界噪声对医院的影响。
4、按要求分别设置医疗收集桶、生活垃圾桶并标示清楚,将有传染危害的废物和普通垃圾分开收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垃圾收集点应合理布置,充分考虑运输便利条件、风向等因素。医院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须严格遵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保山市医疗废物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或地方规定。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化学性、药物性等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规定收集后规范进入医废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部门安全处置。对隔离的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先行就地规范消毒,再予贮存。
5、进一步规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规范设置排污口,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管理要求适时加装在线监测系统,并联网报送相关数据。按要求规范设置事故池,确保环境安全。
6、项目涉及的射线装置和放射性设备按要求另行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严格按照相关部门对医疗卫生行业的规定和环保“三同时”要求建设,保证周围环境安全的同时,确保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后方可正式投运。
请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请保山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