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10836-4-/2019-0806048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审批决定
  • 发布日期
  • 2019-07-26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关于2019年7月2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万元) 建设地点 环评类型 审批时间及文号 备注
1 昌宁县工业化海鲜生态养殖建设项目 保山池祥养殖发展有限公司 项项目年产籽粒苋3375吨,海鲜835吨,目前规划养殖种类为:罗氏虾、小龙虾、大闸蟹、南美对虾。 56000 隆阳区、昌宁县   保环准〔2019〕33号
2 云南腾药生物医药产业园建设项目(保健食品车间) 云南腾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利用原口服制剂生产项目北侧综合楼一层改建,车间占地面积366.85m2,同时购置安装相关设备仪器,预计年产保健食品100万盒 100 腾冲市(边合区)   保环准〔2019〕34号
3 保山工贸园区官宁加油站建设项目 保山智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新建二级加油站一座,包括1栋2层站房,1座1层钢结构加油站罩棚,汽车充电位和汽车服务用房以及油罐区、隔油池、停车位等构筑物。 800 隆阳区(工贸园区)   保环准〔2019〕35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9〕33号

 

保山池祥养殖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由丽江智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昌宁县工业化海鲜生态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昌宁县工业化海鲜生态养殖建设项目于2019年3月取得了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昌宁县工业化海鲜生态养殖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项目代码:2019-530524-04-03-019108,项目分为两期进行建设,其中项目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工业化海鲜养殖区及籽粒苋种植基地,总占地360亩,其中一期工业化海鲜养殖区位于保山市工贸园区昌宁园,一期项目标准厂房由昌宁活力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并于2018年办理登记表备案(备案号:20185305000200000003),养殖区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99º13´14.47〞,北纬24º59´25.78〞;一期籽粒苋种植区位于昌宁县柯街镇沙坝社区大迟田村民小组,种植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99º26´25.67〞,北纬24º53´40.54〞。项目二期主要建设内容为工业化海鲜养殖区,总占地120亩,紧邻项目一期工业化海鲜养殖区进行建设。昌宁县柯街镇投资建设籽粒苋种植基地,与中苋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技术合作协议,由中苋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籽粒苋的种植及初加工技术服务,为项目工业化养殖提供生态饲草料。项目年产籽粒苋3375吨,海鲜835吨,目前规划养殖种类为:罗氏虾、小龙虾、大闸蟹、南美对虾。养殖工艺流程:蓄水池→移动支架池(生物絮团)→钢架养殖池准备(清洗、消毒)→苗种投放→养殖日常管理(投饵、控温、选别、疾病防控等)→成品海鲜出池。种植工艺流程:整地→犁地→内翻→旋耕→镇压→播种→田间管理→收割→切短→打包外运。项目总投资5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9.7万元)。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地点、规模、工艺、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建设。

二、《昌宁县工业化海鲜生态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后续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隆阳区和昌宁县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施,保障洒水频次,场地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按要求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请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安民公告;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水设置沉砂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尽量回用不外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城市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注意加强对可能涉及自来水供水管道、地下电、光缆等城市公共设施的保护。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项目生活区与生产区分开,养殖废水由钢架养殖池排至沉淀池沉淀,再经滚筒微滤机对残饵、粪便、大颗粒悬浮物进行分离预处理;处理后废水进入蛋白质分离器,利用气浮方式去除养殖水体中细小悬浮物及水溶性胶状体、纤维素、蛋白质、残饵、粪便等有机物,同时加入臭氧,利用臭氧的强氧化性,氧化破坏和分解细胞内酶而迅速使各种病源菌致死,同时达到除色、去除异味、改善水质目的。经过两道固液分离后,废水进入三级生物过滤器,通过生物消纳处理剩余饵料,对养殖危害最大的氨态氮(NH3-N)、亚硝酸盐(NO2-N)和硝酸盐氮(NO3-N)则通过生物膜过滤系统将其分解至《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NY5051-2001)养殖用水相关要求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自建隔油池及化粪池预处理后,近期由罐车抽取运至保山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排入保山工贸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管道引至楼顶排放,固废暂存产生的恶臭采取车间排放系统抽排扩散、提高清运频次等措施,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调整控制工作时间确保土地耕作扬尘、农药施药异味通过大气扩散后减低对周边的影响。

3、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清掏化粪池污泥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产中产生的饵料残渣、虾蟹粪便等固废脱水后堆存于暂存间,定期运至种植区作为农肥利用;死虾蟹通过填埋井填埋处置,按照要求做好熟石灰的覆盖,达到处置率100%。种植固废中一般农业原料包装为一般废物,经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采用专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按规范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要求。

4、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按照要求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车辆运行优化线路减小对沿线敏感目标的影响,严禁噪声扰民,并减轻载重车辆对园区道路的破坏。调整控制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3类标准值要求。

5、加强企业人员对环保法律法规学习,提高环保意识,设立负责环境管理的专职(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切实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和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的对策措施。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化,应报审批部门另行审批。

请工贸园区分局和昌宁分局加强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7月25日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9〕34号

 

云南腾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云南保兴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云南腾药生物医药产业园建设项目(保健食品车间)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腾冲市边合区中和产城融合新区石头山工业片区腾药厂区内,项目于2019年取得了腾冲市腾冲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备案(腾工信备案﹝2019﹞5号),项目利用原口服制剂生产项目北侧综合楼一层改建,车间占地面积366.85m2,同时购置安装相关设备仪器,预计年产保健食品100万盒(生产工艺配料→混合干燥→粉碎、过筛→药粉总混→混合与制粒→干燥→整粒混合→胶囊填充、抛光→胶囊装瓶、装盒→包装→成品),主要为腾药牌济康胶囊。项目由主体工程、环保工程、依托工程等组成。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云南腾药生物医药产业园建设项目(保健食品车间)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设施、设备安装过程的噪声、固体废物。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内食宿,在安装设备时不使用大型机械设备,在设施、设备安装过程产生少量的设备包装箱等,经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混合、烘干、粉碎、过筛等生产过程中设备均为密闭设备,产生的废气经统一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去除效率99.5%)处理,然后通过15m高(1#)排气筒排放;项目在使用95%的乙醇进行制粒、烘干,产生的乙醇废气,经水喷淋设备(去除效率95%)处理后经15m(1#)排气筒排放。排放的粉尘及乙醇废气污染物均能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排放限值。

2、运营期生产废水中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浓水为清净下水,排入厂区雨水管网;设备、器具清洗废水、车间清洁废水、废乙醇溶液经统一收集后排入已经建成的污水处理站处理,现有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300m3/d,目前处理量约125m3/d,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4.32m3/d,污水处理站可满足水量要求处理,废水处理达到《中医药类制药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中表2限值要求后,排入园区市政管网最终进入腾冲市城市综合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运营期噪声通过距离衰减、墙体阻隔、植物吸收等措施后,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运营期产生不合格胶囊经收集后将其中的药粒收集后作有机肥,空壳胶囊经收集后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布袋除尘药渣经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依托现有的收集处理设施处理。

5、企业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编制,并按照其要求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规定、安全检查、安全职责等。重点做好罐区的风险防范工作,保障生产安全。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请边合区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7月25日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9〕35号

 

保山智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保山工贸园区官宁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保山工贸园区杨官路与昌宁路交叉口,项目于2019年4月取得保山市隆阳区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9-530502-52-03-029714。项目新建二级加油站一座,包括1栋2层站房,1座1层钢结构加油站罩棚,汽车充电位和汽车服务用房以及油罐区、隔油池、停车位等构筑物。项目总占地面积3953m2,总建筑面积961.14m2。项目主要从事汽油、柴油的经营业务,预计建成后年销售成品油4380t。油罐区设置4个埋地式油罐,分别为92#汽油罐1个体积为50m3,95#汽油罐1个体积为30m3,98#汽油罐1个体积为30m3,0#柴油罐1个体积为50m3,总罐容量为160m3。项目预计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34万元。我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保山工贸园区官宁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隆阳区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施,保障洒水频次,场地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按要求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请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安民公告;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水设置沉砂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尽量回用不外排;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

严格按照加油站相关设计规范建设,对储油罐内外表面、油罐区地面、输油管线外表面及作业区域做好防渗防腐处理,场区地面进行水泥硬化,注意保留施工影像资料备查。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加强营运期废气管理。卸油、储油、加油过程中采用带油气回收装置汽油加油枪、密闭卸油、卸油油气回收等方式减少有机废气排放,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厂界外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有组织排放废气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食堂安装抽油烟机,处理餐饮油烟。

2、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进入雨水沟,地坪冲洗水经三级油水分离池处理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区洒水降尘,住宿办公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地下储油罐设置检查井,定期检查输油管道,防止成品油泄露造成地下水污染。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轻纺片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3、采取一定的隔音降噪和管理措施,对噪声进行衰减和控制,确保项目边界噪声达到相关排放标准,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4、加强营运期固体废物管理。生活垃圾定点堆放,由村镇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运。项目产生的含油棉纱、隔油池废油、清罐油、油罐油泥、隔油池废油等为危险废物,必须规范化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做好防渗漏、扩散等措施,并根据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规定设置标志、管理台账等。危险废物的定期清运处置必须与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协议,按照规范进行清运和处置,严禁自行处理,日常管理认真执行危险废物申报制度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三、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管理人员,制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报主管部门备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请工贸园区环保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