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10836-4-/2019-0809018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审批决定
  • 发布日期
  • 2019-08-08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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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词
关于2019年8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万元) 建设地点 环评类型 审批时间及文号 备注
1 年产6000吨塑料编织包装袋生产线项目(一期) 腾冲众邦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租用中和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5号标准厂房(共4层)及配套的综合办公楼,租用厂房总面积7270m2,设置一条年产6000吨高档塑料编织袋生产线。本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和依托工程组成。 10052 腾冲市   保环准〔2019〕37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9〕37号

 

腾冲众邦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编制的《腾冲众邦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年年产6000吨塑料编织包装袋生产线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保山市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中和产城融合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标准化5号厂房,项目于2018年取得腾冲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出具的投资项目备案证(腾工信备案〔2019〕7号)(项目代码:2019-530522-29-03-030264),租用中和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5号标准厂房(共4层)及配套的综合办公楼,租用厂房总面积7270m2,设置一条年产6000吨高档塑料编织袋生产线。本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和依托工程组成。项目总投资100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4万元。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腾冲众邦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年年产6000吨塑料编织包装袋生产线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设备安装和后续施工中严格执行腾冲市大气污染防治要求,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冷却水排入项目区设置的5m3冷却循环水池冷却后回用,需外排的冷却水为清净下水,排放至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限值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腾冲市城市综合新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2、项目在运营期间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对拉丝过程产生有机废气,设置集气罩局部抽风,经活性炭吸附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927-1996)中表2的排放限值;通过车间通风换气,加强大气稀释扩散,厂界粉尘需达《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92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标准,项目印刷车间运行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为无组织排放,外排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排放限值;项目运行产生的异味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二级标准。生产中保证环保措施的正常运行,按要求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3、项目营运期固体废弃物中原料废包装袋、废包装桶,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边角料及废次品收集后出售给回收单位;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废机油、废活性炭、废油墨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4、项目尽量选取低噪声设备,安装必要的减震设备,对生产员工采取必要的劳动防护措施,定期检查维修生产设备,确保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和4标准。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如项目生产地点,生产工艺,生产规模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请腾冲边合区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