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10836-4-/2019-1127020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审批决定
  • 发布日期
  • 2019-09-18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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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9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万元) 建设地点 环评类型 审批时间及文号 备注
1 年产2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 保山东腾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2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设内容为:混凝土搅拌站、机修车间、储油罐、配电间、门卫室、资料室、综合业务楼、砂石料堆料仓、职工宿舍楼、餐厅、检测实验、地磅。项目的建设内容按工程组成分为:主体工程、公辅工程、环保工程,项目商品混凝土生产规模为20万m3/a,共两条生产线(一正一备)。 1600 腾冲市   2019.9.17
保环准〔2019〕42号
2 腾冲华侨城建设项目 腾冲东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分为两期建设,总占地面积485200m2,总建筑面积575600 m2,总投资为396904万元。其中一期占地面积368400 m2,建筑面积450600 m2;二期占地面积116800m2,建筑面积125000m2 396904 腾冲市   2019.9.17
保环准〔2019〕43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9〕42号

 

保山东腾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由云南大学科技咨询发展中心编制的《保山东腾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隆阳区潞江镇芒旦村,项目于2018年取得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的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2018-530502-30-03-041517。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2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设内容为:混凝土搅拌站、机修车间、储油罐、配电间、门卫室、资料室、综合业务楼、砂石料堆料仓、职工宿舍楼、餐厅、检测实验、地磅。项目的建设内容按工程组成分为:主体工程、公辅工程、环保工程,项目商品混凝土生产规模为20万m3/a,共两条生产线(一正一备)。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5万元)。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地点、规模、工艺、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建设。

二、《保山东腾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后续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隆阳区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施,保障洒水频次,场地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按要求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请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安民公告;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水设置沉砂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尽量回用不外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城市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注意加强对可能涉及自来水供水管道、地下电、光缆等城市公共设施的保护。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对原料堆场、放料仓及输送装置进行半封闭处理,并对厂区道路、原料堆场及装卸过程等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水泥和火山灰储罐粉尘经仓顶配套筒式除尘器处理后由筒仓顶排放;对搅拌机、原料堆场、放料仓及输送装置进行半封闭处理,并对厂区道路、原料堆场及装卸过程等采取规范装卸施工、洒水降尘措施,定期检修维护设备,保证除尘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无组织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要求;食堂油烟产生量通过油烟净化设施收集处理后经排气筒排出,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最高允许排放标准;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

2、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车辆、地坪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和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生活区与生产区分开,生活废水经收集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3、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清掏化粪池污泥后交村镇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产固废分类后回用于生产或外售其他单位综合利用,废机油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内设实验室仅对原料及产品进行质量检测,检测过程中不使用任何化学试剂,实验产生的废实验块并入生产固废综合利用。

4、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按照要求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车辆运行优化线路减小对沿线敏感目标的影响,严禁噪声扰民,并减轻载重车辆对园区道路的破坏。

5、加强企业人员对环保法律法规学习,提高环保意识,设立负责环境管理的专职(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切实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和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的对策措施。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化,应报审批部门另行审批。

请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高黎贡山分局加强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9月17日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9〕43号

 

腾冲东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云南绿色环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编制的《腾冲华侨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腾冲市腾越镇西山坝新城区,2019年3月本项目取得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投资备案(腾发改投资备案 [2019]79号),项目代码:2019-530581-70-03-046302,项目分为两期建设,总占地面积485200m2,总建筑面积575600m2,总投资为396904万元。其中一期占地面积368400m2 ,建筑面积450600m2;二期占地面积116800m2,建筑面积125000m2。其中一期用地位于项目中部、南部及东北部,建设内容包括低层住宅、多层住宅、商业用房、儿童乐园以及地下车库、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二期用地位于项目中部及北部,建设内容包括低层住宅、多层住宅、以及地下车库、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共有建筑物208栋,其中住宅190栋,商业17栋,幼儿园1栋。项目建设1个中水处理站,位于一期商业地块东南角,处理规模为2000m3/d,收集处理项目内所有污水。项目总投资39690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973万元。本项目位于腾冲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观音塘水源地和上马常水源地准保护区范围内,项目建设严格执行《腾冲县城市饮用水源保护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规定,项目污水进入项目设置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腾冲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腾冲华侨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腾冲市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施,保障洒水频次,场地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按要求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请建设单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安民公告;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水设置沉砂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城市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注意加强对可能涉及自来水供水管道、地下电、光缆等公共设施的保护。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位于腾冲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准保护区范围内,根据《腾冲县城市饮用水源保护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规定,项目内食堂产生的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项目设置的中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城市绿化水质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 A 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腾冲市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内的中水处理站、化粪池、隔油池、排污管道等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均采取防渗措施,保障项目内产生的所有废水均不排入和渗入地下水系统。

2、项目区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酒店餐厅、幼儿园食堂、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食堂等产生的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由内置烟道至楼顶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汽车尾气经自然扩散,空气稀释、绿化吸收,备用发电机通过机械排风口排放,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加强对进出车辆管理减少项目内鸣笛,小区内开展商业活动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4、项目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置,垃圾收集设施应合理布置,充分考虑运输便利条件、风向等因素。化粪池及中水处理站污泥委托腾冲市环卫部门定期用专用车抽吸清运,统一处置。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请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