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10836-4-/2019-112702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审批决定
  • 发布日期
  • 2019-09-27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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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词
关于2019年9月2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万元) 建设地点 环评类型 审批时间及文号 备注
1 壹品腾冲建设项目 腾冲中城建旅游产业有限公司 总占地面积93.52亩,总建筑面积96183.2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3874.9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308.34平方米。 61886.05 腾冲市   2019.9.26
保环准〔2019〕44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9〕44号

 

腾冲中城建旅游产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云南欣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主持人:王双林,职业资格证书编号201805035530000004)编制的《壹品腾冲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腾冲市腾越镇西山坝新城区,2019年7月本项目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腾发改投资备案[2019]74号),项目代码:2019-530581-70-03-044619,因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调整,项目于2019年8月20日取得了《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腾冲中城建旅游产业有限公司壹品腾冲建设项目投资规模的通知》(腾发改投资[2019]426号),明确项目调整后规模为:总占地面积93.52亩,总建筑面积96183.2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3874.9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308.34平方米,主要建设低层住宅、高层住宅及商业、公共服务场所、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项目共建设31栋建筑,其中住宅用房30栋,商业用房1栋。项目东南角处设置1座埋地式中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50m3/d,项目总投资61886.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10万元。本项目位于腾冲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观音塘水源地和上马常水源地准保护区范围内,项目建设严格执行《腾冲县城市饮用水源保护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规定,项目污水进入项目设置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腾冲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 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壹品腾冲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腾冲市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施,保障洒水频次,场地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按要求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请建设单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安民公告;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水设置沉砂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城市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注意加强对可能涉及自来水供水管道、地下电、光缆等公共设施的保护。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位于腾冲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准保护区范围内,根据《腾冲县城市饮用水源保护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规定,项目内集中餐饮产生的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项目设置的中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城市绿化水质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腾冲市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内的中水处理站、化粪池、隔油池、排污管道等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均采取防渗措施,保障项目内产生的所有废水均不排入和 渗入地下水系统。

2、项目区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商业等产生的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由内置烟道至楼顶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汽车尾气经自然扩散,空气稀释、绿化吸收,备用发电机通过机械排风口排放,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加强对进出车辆管理减少项目内鸣笛,小区内开展商业活动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项目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置,垃圾收集设施应合理布置,充分考虑运输便利条件、风向等因素。化粪池及中水处理站污泥委托腾冲市环卫部门定期用专用车抽吸清运,统一处置。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请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