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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10836-4-/2019-112702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审批决定
  • 发布日期
  • 201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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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10月2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万元) 建设地点 环评类型 审批时间及文号 备注
1 保山隆基年产6GW单晶硅棒建设项目 保山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8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设计年产6GW单晶硅棒。租赁厂房及配套用房;实施机电安装和净化装修工程,购置安装单晶炉、切方、抛光等机械加工设备、检测设备及配套辅材生产设备2703台(套/l辆/件/把/个),以及给排水、供电、环保、消防、通讯等公辅设施。项目总投资2126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82万元。 212695 隆阳区(龙陵园中园)   2019.10.21
保环准〔2019〕45号
2 香槟国际工程项目 腾冲实力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本项目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为167256.87m2,拟建24幢住宅,其中8栋楼为12层住宅(底层含商铺);6栋楼为12层住宅(底层无商铺),10栋楼为11层住宅(底层无商铺)。在项目区东面靠近火山路侧设置一座中水处理站,中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350m3/d。项目总投资7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3.42万元。 75000 腾冲市   2019.10.21
保环准〔2019〕46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9〕45号

 

保山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北京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保山隆基年产6GW单晶硅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选址位于保山市工贸园区龙陵硅精深加工园,保山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于2019年1月28日取得了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投资备案证(保发改产业〔2019〕1号),项目代码:2019-530523-39-03-019624,占地面积8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设计年产6GW单晶硅棒。租赁厂房及配套用房;实施机电安装和净化装修工程,购置安装单晶炉、切方、抛光等机械加工设备、检测设备及配套辅材生产设备2703台(套/l 辆/件/把/个),以及给排水、供电、环保、消防、通讯等公辅设施。项目总投资2126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82万元。项目厂房为保山硅基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二期)项目中的标 准厂房,由龙陵县欣龙工业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并备案(登记表备案号:20195305000200000001)。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保山隆基年产 6GW 单晶硅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隆阳区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设施、设备安装过程的噪声、固体废物。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内食宿,在安装设备时控制使用大型机械设备,在设施、设备安装过程产生少量的设备包装箱等,经集中收集后外售。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园区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采取雨污分流排水体制,纯水制备产生的浓缩水一部分用于机加工序补充水,其余作为清净下水,作为厂区绿化和道路浇洒,多余排入厂区雨水管网;生产中产生的含氟、酸碱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站的含氟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经过三级混凝沉淀处理后再进入预排放处理系统进行pH沉淀调节,含悬浮物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站的悬浮物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再进入最终中和处理系统进行pH调节,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沉淀;外排废水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准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2、单晶车间共设置10个排放口,粉尘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硅边角料清洗的酸性废气由通风系统抽至酸性废气洗涤塔采用干法处理(SDG 固体化学催化吸附法,处理后经20m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采取厂房全封闭措施控制无组织酸性废气、粉尘的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加强产生噪声的设施设备运行管控,通过高噪声设备单独密闭,建筑物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项目生产产生的纤维边角料回用于原料制备;废泵油、焦油、废润滑油分类收集后依托本公司已经建成的年产5GW单晶硅棒建设项目危废暂存暂存,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碳黑、碳渣出售给有关企业回收使用;废石墨件、石墨加工废物由本公司石墨生产车间回用;除尘设备收集的除灰尘,在厂内一般固废暂存区暂存,出售给有关企业作为原料;经毒性浸出试验确认为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的也可通过预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入场要求后,交由生活垃圾处置单位妥善处置;废包装材料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综合利用;职工的办公、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5、企业应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编制,并按照其要求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规定、安全检查、安全职责等。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由于企业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在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后企业方可进行生产。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请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工贸园区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0月21日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9〕46号

 

腾冲实力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香槟国际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腾冲市腾越镇云山社区,2019年7月本项目取得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投资备案(腾发改投资备案[2019]72号),项目代码:2019-530581-70-03-042142,项目总占地面积86306m2(约129.459亩),总建筑面积230751.18m2 ,主要建设内容为高层住宅、商铺、地下停车场及相应配套设施建设。本项目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为167256.87m2,拟建24幢住宅,其中8栋楼为12层住宅(底层含商铺);6栋楼为12层住宅(底层无商铺),10栋楼为11层住宅(底层无商铺)。在项目区东面靠近火山路侧设置一座中水处理站,中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350m3/d。项目总投资7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3.42万元。本项目位于腾冲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观音塘水源地和上马常水源地准保护区范围内,项目建设严格执行《腾冲县城市饮用水源保护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规定,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先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项目内的中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腾冲市污水处理厂。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香槟国际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腾冲市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施,保障洒水频次,场地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按要求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请建设单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安民公告;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水设置沉砂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城市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注意加强对可能涉及自来水供水管道、地下电、光缆等公共设施的保护。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位于腾冲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准保护区范围内,根据《腾冲县城市饮用水源保护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规定,项目内生活污水进入防渗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项目设置的中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腾冲市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内的中水处理站、化粪池、排污管道等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均采取防渗措施,保障项目内产生的所有废水均不排入和渗入地下水系统。

2、项目区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集中餐饮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由内置烟道至楼顶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汽车尾气经自然扩散,空气稀释、绿化吸收,备用发电机通过机械排风口排放,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加强对进出车辆管理减少项目内鸣笛,小区内开展商业活动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项目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置,垃圾收集设施应合理布置,充分考虑运输便利条件、风向等因素。化粪池及中水处理站污泥委托腾冲市环卫部门定期用专用车抽吸清运,统一处置。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请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