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万元) | 建设地点 | 环评类型 | 审批时间及文号 | 备注 | ||
书 | 表 | |||||||||
1 | 工业无毒大麻花叶加工生产大麻二酚(CBD)建设项目 | 云南汉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 | 项目总用地面积59833.08m2,总建设面积267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提取加工厂房、仓库、预留厂房、多功能展示厅、液化天然气气化站、锅炉房、办公楼、实验综合楼、员工宿舍、员工楼和污水处理站等。 | 16835.4 | 隆阳区 | √ | 2019.11.26 保环准〔2019〕49号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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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9〕49号
云南汉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云南汉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工业无毒大麻花叶加工生产大麻二酚(CBD)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小平田坝安乐村,项目于2016年12月5日取得了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编号:165305022760052),并于 2019年取得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云南汉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工业无毒大麻花叶加工生产大麻二酚(CBD)建设项目备案证延期的情况说明》,同意项目备案延期至 2019年12月31日。项目生产的产品CBD主要应用于医疗领域,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要求较高,并且项目与保山市水长工业园区和保山工贸园区规划布局不符,项目未进入已建成的工业园区,2019年8月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局将该项目纳入隆阳新能源及电子信息产业园区管理。项目总用地面积 59833.08m2,总建设面积267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提取加工厂房、仓库、预留厂房、多功能展示厅、液化天然气气化站、锅炉房、办公楼、实验综合楼、员工宿舍、员工楼和污水处理站等。主要工艺流程为:花叶原料→拣选→干燥→破碎→卸料器→提取→离心过滤→浓缩→萃取→水层静置→浓缩→层析纯化→蒸发结晶→干燥→检验→产品(CBD)。项目总投资16835.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90万元。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未取得批复擅自开工建设,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于2019年11月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隆环罚字〔2019〕38号)进行处罚。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述的性质、规 模、工艺、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云南汉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工业无毒大麻花叶加工生产大麻二酚(CBD)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应作为该项目施工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在施工中严格落实隆阳区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施,保障洒水频次,场地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按要求硬化,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项目自建混凝土搅拌设施,封闭搅拌仓,搅拌粉尘经设备自带的收尘设施处理;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请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安民公告;混凝土养护和机械工具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内洒水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水设置沉砂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尽量回用不外排,雨季地表径流经临时排水沟、沉淀池处理后外排至湾帕河;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原料在干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含湿废气,直接由6m 排气筒直排;原料经密封管道进入破碎机,破碎过程粉尘经管道抽送至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 99.5%)除尘后,经20m 高排气筒排放;破碎好的原料输送过程(真空负压管道输送),经高效旋风除尘器(除尘效率为80%)+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5%)除尘后,经 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 1中排放限值。项目设置2台10t/h天然气蒸汽锅炉,锅炉废气经 15m排气筒高空排放,锅炉废气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2 中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使用有机溶剂为乙醇和石油醚,均在提取系统中设置了回收装置,提取车间采取封闭措施,并在车间设置8台抽风机(集气效率90%)抽出后经4座15m 高排气筒均匀分配排放,外排废气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 1中排放限值。碳化炉进行封闭碳化,并配套水洗装置,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厂区绿化吸收,食堂油烟经抽油烟机净化处理后通过排气管道引至房顶排放。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周界外最高浓度点浓度限值。加强运营过程中有机废气治理设施的管理,保证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严禁超标排放。当提取车间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维修正常后方能运行。
2.项目锅炉排水、冷却循环水系统排水、纯水制备排水、提取生产排水、酸碱层析柱再生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实验分析废水、碳化炉废水通过布设的管道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规模100m3/d、混凝沉淀+水解酸化+AO处理工艺),达到《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5-2008)表2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表1中城市绿化用水标准后晴天一部分回用于项目区绿化,一部分外排至湾帕河,雨天全部外排。项目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厂区初期雨水后送污水处理站处理回用,回用不完的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日常生产加强废水处理系统的管理,设置容积不低于63m3的事故水池,废水处理系统出现故障时,先将该废水存于事故池中,待废水处理工艺运行正常后,再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排放的发生。对废水处理站、事故池、溶剂罐区和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区,其中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进行建设,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6m,渗透系数≤1.0×10-10cm/s 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其余重点防渗区,防渗层防渗要求为等效厚度≥6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力。同时应对各类储罐区在防渗基础上建设围堰。提取车间、天然气储存区、一般固废储存间和循环冷却水站等一般防渗区,其防渗层防渗效果须等效于黏土防渗层 Mb≥1.5m,渗透系数≤1×10-7cm/s;原料仓库、原料预处理车间、倒班宿舍、办公实验楼和厂区交通道路区域采取一般地面硬化措施。
3.运营期噪声通过距离衰减、墙体阻隔、植物吸收等措施后,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加强运营期固体废物的管理及处置,建立固废处置台账,定期清运处置。包装废料经收集后外售给回收站;原料拣选经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瓦窑镇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提取废渣、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碳化残渣等提供给有机肥生产企业作为原料;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返回层析纯化工序作为原料;更换废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质检废弃试剂及废药品、废矿物油约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瓦窑镇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严格落实公安部门的监管要求,定期在监管下采用专用的炭化炉销毁含THC成分的副产品;加强原料来源的管理及收购,严禁违规收购非工业大麻花叶。
(四)项目自建液化天然气气化站设60立方米LNG 低温储罐两个、独立设置乙醇、石油醚储罐、盐酸贮罐。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要求,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开展生产,留足安全距离,确保生产安全。
(五)提取车间和储罐区分别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主要为东侧厂界外35m和南厂界外45m区域,项目建设必须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企业应按要求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编制,并按照其要求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风险防范工作,保障生产安全。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按要求进行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请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