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万元) | 建设地点 | 环评类型 | 审批时间及文号 | 备注 | ||
书 | 表 | |||||||||
1 | 保山东南国境绕城段安全隐患改造项目 | 保山市东南绕城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总建筑面积14118.00m2,其中上行线建筑面积7059.00m2,含服务区综舍楼4501.03m2,公厕1347.50m2,加油站营业房、罩棚858.18m2,维修库231.04m2,水泵房73.09m2,配电房48.16m2;下行线建筑面积7059.00m2,含服务区综舍楼4501.03 m2,公厕1347.50m2,加油站营业房、罩棚858.1m2,维修库231.04m2,水泵房73.09m2,配电房48.16m2。 | 15527.83 | 隆阳区 | √ | 2019.12.16 保环准〔2019〕53号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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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9〕53号
保山市东南绕城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昆明绿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国高网G56杭瑞高速公路保山东南国境绕城段安全隐患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保山东南过境绕城高速公路K15+000处左右两侧,行政区划位于保山市隆阳区河图镇。上行线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5°12'11",东经99°25'74";下行线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5°12'16",东经99°25'64"。,2019年本项目取得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高网G56杭瑞高速公路保山东南过境绕城段安全隐患改造项目核准的批复》(云发改基础[2019]349号),项目代码:2019-530502-48-02-023710。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4118.00m2,其中上行线建筑面积7059.00m2,含服务区综舍楼4501.03m2,公厕1347.50m2,加油站营业房、罩棚858.18m2,维修库231.04m2,水泵房73.09m2,配电房48.16m2;下行线建筑面积7059.00m2,含服务区综舍楼4501.03m2,公厕1347.50m2,加油站营业房、罩棚858.18m2,维修库231.04m2,水泵房73.09m2,配电房48.16m2。加油站不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本次仅建设营业房、罩棚并预留后续建设用地,加油站项目另行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项目预计总投资15527.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95.71万元。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国高网G56杭瑞高速公路保山东南国境绕城段安全隐患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保山中心城市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施,保障洒水频次,场地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按要求硬化,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按照规定使用商品混凝土;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请建设单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可能影响区域的安民公告;施工场地周围设置截排水沟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水设置沉砂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运输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注意加强对可能涉及自来水供水管道、地下电、光缆等公共设施的保护。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服务区内雨水收集后经过滤、消毒处理后储存用于绿化,不外排;项目产生的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中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回用标准后用于项目区绿化、冲厕。
2、项目区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餐饮服务产生的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由内置烟道至楼顶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经停的车辆尾气经自然扩散,空气稀释、绿化吸收;备用发电机通过机械排风口排放,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设置减速带,设置减速慢行及禁鸣标志,进出车辆实行限速、禁鸣措施。应急发电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置减震垫,发电机房加强隔音、吸声措施,通过建筑物隔声和距离衰减,降低噪声对周围的影响。
4、项目运营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置,垃圾收集设施应合理布置,充分考虑运输便利条件、风向等因素。化粪池、中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定期清掏,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维修库运营期仅开展应急维修活动,产生的废旧轮胎、废部件、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机油、废刹车油、含油抹布、废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及危废暂存间的管理和建设严格执行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 年修正版)的要求设置,中的相关管理要求。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请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