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10836-4-/2020-0721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审批决定
  • 发布日期
  • 2020-03-20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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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词
关于2020年3月2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万元) 建设地点 环评类型 审批时间及文号 备注
1 保山一中青阳初级中学建设项目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项目总占地面积81425.29m2,总建筑面积76815.24m2,办学总规模为初中3000人,班级数66班,教职工303人,主要建设教学楼、食堂、宿舍、运动场以及地下室等,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36473.84 隆阳区   2020.3.20
保环准〔2020〕3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20〕3号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你单位报批的由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 保山一中青阳初级中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保山中心城市青阳片区(青阳路东侧,纬一路南侧,纬八路西侧,保岫东路北侧),项目于2019年7月取得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保山一中青阳初级中学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保发改社会就业〔2019〕226号),本项目代码(2019-530502-83-01-044671)。项目估算总投资36473.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8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81425.29m2,总建筑面积76815.24m2,办学总规模为初中3000人,班级数66班,教职工303人,主要建设教学楼、食堂、宿舍、运动场以及地下室等,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我局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选址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中心城市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施,保障洒水频次,场地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按要求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请建设单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安民公告;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水设置沉砂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宝峰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腾冲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禁止回用于洒水降尘等方面,减轻对地下水的影响;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城市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注意加强对可能涉及自来水供水管道、地下电、光缆等城市公共设施的保护。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在保山市第三污水厂建成投运前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实验室产生的废水经酸碱中和池预处理后,同其它废水一同排入化粪池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外排进入东河;远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实验室产生的废水经酸碱中和池预处理后,同其它废水一同排入化粪池进行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的三级标准后排入保山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东河;项目内回用于绿化的废水需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中的绿化标准。

2、项目运营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由内置烟道至楼顶排放;备用发电机废气经收集后由通风设施外排;实验室废气通过安装集气罩及排风设备,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楼顶排放;污水处理站、垃圾收集房周围设置绿化带,可减小异味对周围环境影响。

3、加强产生噪声的设施设备运行管控,通过建筑物隔声、房屋阻隔、距离衰减、植物吸收等措施后,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置,垃圾收集设施应合理布置,充分考虑运输便利条件、风向等因素;食堂垃圾经收集后由学校专人清运处理;隔油池废油脂经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理;化学实验室废化学试剂、化学品废弃容器,生物实验产生的废弃标本以及实验废水沉渣等,用专用收集设施统一收集后进入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处置。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请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负责组织项目建设期间的环境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