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万元) | 建设地点 | 环评类型 | 审批时间及文号 | 备注 | ||
书 | 表 | |||||||||
1 | 年生产6000万块新型环保墙体建材生产线技改项目 | 保山市隆阳区傈僳制砖有限公司 | 占地面积93333.8m2,建筑面积27050m2,本次进行转型升级,拟将现有的旋转轮窑改造为隧道窑并配套相关设施,建成后年产标砖6000万块。 | 345 | 隆阳区 | √ | 2020-11-3 保环准〔2020〕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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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青山砂石料加工厂建设项目 | 保山市枫和绿化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加工区、原料堆场、产品堆棚、办公生活区等构筑物,设置砂石料简单筛分和破碎筛分生产线各一条,配套建设一套布袋除尘器和多套喷雾洒水降尘设施,年加工砂石料约90万t。 | 110 | 隆阳区 | √ | 2020-11-3 保环准〔2020〕31号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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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20〕30号
保山市隆阳区傈僳制砖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丽江智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主要编制人员:何乔明,证号:2016035530350000003509530137)编制的《年生产6000万块新型环保墙体建材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项目于2019年12月19日取得了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投资备案证(隆工科信备案〔2019〕25号),项目代码:2019-530502-30-03-017395,占地面积93333.8m2,建筑面积27050m2。保山市隆阳区傈僳制砖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初期年产煤矸石烧结砖2000万块,2015年7月进行技改,将原有的20门轮窑改造为新型环保旋转式节能炉窑(轮窑),技改后年产煤矸石烧结砖6000万块,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砖瓦轮窑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淘汰,本次进行转型升级,拟将现有的旋转轮窑改造为隧道窑并配套相关设施,建成后年产标砖6000万块。项目总投资3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述的性质、地点、规模、工艺、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年生产6000万块新型环保墙体建材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隆阳区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通过洒水降尘、运输车辆篷布覆盖、物料集中堆存并用土工布覆盖等措施降低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废气通过空气自然稀释扩散;混凝土拌和、养护及施工设备清洗产生的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后全部用于施工用水和洒水降尘,不外排;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进行回收再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清运至城管部门指定地点堆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轻对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严格规范设置厂区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排水体制。项目运行期无生产废水产生,雨天地表径流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厂区生产、绿化及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回用于场区内洒水降尘,不外排,粪便污水使用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2、落实和优化各类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炉窑焙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氟化物,经除尘脱硫塔净化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限值标准;堆场及原料制备产生的粉尘通过设置围挡及覆盖、湿法破碎、加水搅拌、车间密闭收尘等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加强产生噪声的设施设备运行管控。通过安装隔声减震设施、高噪声设备单独密闭,建筑物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严格固体废物管理。煤渣、废砖块和脱硫塔沉渣收集后作为制砖原料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交由保山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5、严格实行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经《报告表》计算,初步核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SO2:12.0t/a,NOx: 9.94t/a。纳入保山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6、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项目竣工后及时办理排污许可证并做好自行监测工作。
7、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确保环境安全。
8、加强企业人员对环保法律法规学习,提高环保意识,设立负责环境管理的专职(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切实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和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的对策措施。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建设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应报审批部门另行审批。
请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工贸园区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2日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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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20〕31号
保山市枫和绿化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北京文化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编制人员:杨宝珠,证号:12355343509530570)编制的《保山市枫和绿化有限公司青山砂石料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保山市工贸园区梅子沟,于2020年7月21日取得了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投资备案证(隆发改产业备案〔2020〕100号),项目代码:2020-530502-30-03-051076,项目占地14000m2(21亩),主要建设加工区、原料堆场、产品堆棚、办公生活区等构筑物,设置砂石料简单筛分和破碎筛分生产线各一条,配套建设一套布袋除尘器和多套喷雾洒水降尘设施,年加工砂石料约90万t。项目总投资1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6万元。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工贸园区分局于2020年6月17日对其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项目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并于2020年7月15日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保工贸环罚字〔2020〕3号)。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述的性质、地点、规模、工艺、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保山市枫和绿化有限公司青山砂石料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后续施工期环境管理
该项目已建成并投入生产,在后续环保设施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隆阳区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收集后由周边村民清掏用作农家肥,不外排;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隔油池、废水收集池和沉淀池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严格规范设置厂区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排水体制。项目运行期无生产废水产生,餐厨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和洗浴污水一同经废水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厕所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委托周边村民清掏用作农家肥,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2、落实和优化各类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取对进厂道路硬化、安排专人及时清扫、洒水降尘等措施,物料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取喷雾降尘设施边洒水边装卸、缩短装卸时间、降低装卸高度等措施,物料堆放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取设置半封闭式堆棚堆放产品、在堆棚上方设置喷雾降尘设施进行洒水降尘等措施,皮带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利用彩钢瓦对输送皮带全封闭处理、出料口设置在产品堆棚内等措施,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取生产设备四周及顶部设置围挡、粉尘通过引风机和管道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有组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加强产生噪声的设施设备运行管控。通过安装减震垫、选用低产噪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封闭围挡、距离衰减等措施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严格固体废物管理。散落的砂石料经人工清扫收集后回用做原料;隔油池油污、化粪池和废水收集池污泥定期清掏后和生活垃圾一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沉淀池泥沙经人工清掏后用做原料,不外排;废机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5、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确保环境安全。
8、加强企业人员对环保法律法规学习,提高环保意识,设立负责环境管理的专职(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切实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和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的对策措施。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建设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化,应报审批部门另行审批。
请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工贸园区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