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万元) | 建设地点 | 环评类型 | 审批时间及文号 | 备注 | ||
书 | 表 | |||||||||
1 | 隆阳区北庙水库河湖库水系连通-东干渠整治工程 |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 | 项目取水口位于北庙水库坝后电站压力管道,末端为青阳水库以北,全长为30.28km,将现有东干渠(明渠)改为有压输水方式,除G0+000-G0+747.0m里程地段为新开挖管槽,其余均沿原渠道、倒虹吸和渡槽中心轴线布置,局部地带进行了裁弯改直;输水形式为有压管道输水,管材为螺旋钢管,管道直径全线为DW820mm,进水口管轴线高程为1724.86m,出口管轴线高程为1672.70m;输水管道采用明管、混凝土包管和覆土埋地三种敷设形式。 | 13348.69 | 隆阳区 | √ | 2021-1-22 保环准〔2021〕2号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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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21〕2号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
你单位上报的由云南纳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编制人员:柳雪梅,证号:2017035530352015533611000715)编制的《隆阳区北庙水库河湖库水系连通-东干渠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保山市隆阳区(涉及板桥镇、金鸡乡、河图街道),项目于2020年11月11日取得了《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隆阳区北庙水库河湖库水系连通-东干渠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隆发改农经﹝2020﹞463号),项目代码:2020-530502-76-01-007645,项目取水口位于北庙水库坝后电站压力管道,末端为青阳水库以北,全长为30.28km,将现有东干渠(明渠)改为有压输水方式,除G0+000-G0+747.0m里程地段为新开挖管槽,其余均沿原渠道、倒虹吸和渡槽中心轴线布置,局部地带进行了裁弯改直;输水形式为有压管道输水,管材为螺旋钢管,管道直径全线为DW820mm,进水口管轴线高程为1724.86m,出口管轴线高程为1672.70m;输水管道采用明管、混凝土包管和覆土埋地三种敷设形式。项目总投资13348.6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1.5万元。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地点、规模、工艺和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隆阳区北庙水库河湖库水系连通-东干渠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1、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中严格执行隆阳区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通过环境敏感点(北庙水库景区、后庄、山保村、郭里村、马王屯、甫家、育德村、车家庄、水碓房、高铺子、麦场、大官庙、官屯)四周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围墙、施工材料集中覆盖堆存、运输车辆篷布覆盖、运输道路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清淤工程产生的淤泥采用垃圾运输车辆全程密闭运输,防止淤泥恶臭沿途扩散,运输路径避让人口集中区域,严禁出现“跑、冒、滴、漏”现象;施工场地车辆、燃油机械废气等通过空气进行扩散;施工指挥部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
2、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东干渠生活沉积废水经抽水泵抽至移动式废水收集沉淀池处理后运至保山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经收集缸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输水管道施工穿越金鸡寺河和黑沙河过程中产生的河内抽排泥水经移动式收集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管道试压排水为清净下水,直接排入管道末端周边的农灌支渠,最终汇入东河;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厨房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生活污水收集沉淀池暂存,定期由抽水泵抽至移动式废水收集沉淀池处理后清运至保山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3、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通过距离敏感点较近的地方设置施工围挡、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施工开挖表土堆放于渠道两侧,用于后期管道回填或绿化覆土,弃渣清运至甫家水库现有弃渣场堆存,运输过程做好篷布覆盖、严禁超载,避免弃渣洒落;废金属、废旧钢材、包装袋、木材、砖块等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回收可利用部分,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堆存;施工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5、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对施工期出入运输施工材料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周围建成道路的破坏和交通运输影响。
6、项目涉及生态红线、水源保护区和水源准保护区,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做好植被恢复工作。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项目为管线工程,运行期不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等影响。
2、东干渠现状承担着农业灌溉,项目工程实施后提高东干渠过水率和水资源利用率,不会对北庙水库造成影响;项目灌溉用水大部分经农作物吸收、田间蒸发、渗漏等消耗,少部分以分散不均匀的方式汇入邻近河道,最终汇入东河。根据环评报告预测,东干渠农田灌溉退水TP入河浓度优于Ⅳ类水体水质标准,对东河水质影响较小。
3、严格按照设计取水,后期东干渠发挥城市供水和沿线部分乡村备用供水功能时,需另行办理环保手续。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建设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应报审批部门另行审批。
请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