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10836-4/20250123-00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拟审批意见
  • 发布日期
  • 2025-01-08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关于2025年1月8日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表(1月8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16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678000
联系电话:0875-2191015(兼传真) 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0875-2237399  
电子邮箱:ynbshp@163.com
项目名称云南保山产业园区年产6万吨新型复合管材配套X射线探伤装置项目建设地点隆阳区建设单位云南永纬佳通管道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沣达环保科技(云南)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拟配备1套钢管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系统,在生产厂房内建设探伤用房,包括1间探伤室,配套1间控制室,拟使用1台固定式X射线探伤机(MXR-225HP/11,最大管电压225kV、最大管电流7mA)对钢管“焊缝”进行无损探伤检测。项目拟配备2名辐射工作人员,采用白班单班制,工作时2名职业工作人员同时在场开展探伤作业。探伤机年最大工作时间为30d,每年最大检测时间50h,每周最大检测时间10h。项目总投资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2万元。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探伤室设置应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和《工业X射线探伤室辐射屏蔽规范》(GBZ/T250-2014)的要求,探伤机主射方向固定为朝上照射(朝向屋顶)。严格执行《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和《云南省环保局关于〈在辐射安全许可工作中确定电离辐射安全管理限值请示〉的复函》(云环函〔2006〕727号)中对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受照剂量限值,职业人员年有效剂量不超过5mSv,公众年有效剂量不超过0.25mSv。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辐射防护措施。辐射工作区域应按照《报告表》要求实行监督区和控制区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探伤室,探伤机工作时禁止人员出入或逗留,探伤室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及对讲交流系统、急停装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工作指示灯、门机联锁装置、门灯联锁装置和辐射探测报警装置等,并定期对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防止人员误照射。
(三)根据《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制定完善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加强辐射工作场所“两区”日常管理及周围辐射环境的监测,落实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及项目周边辐射环境监测计划。
(四)辐射安全管 理人员及工作人员 应定期参加辐 射安全培训,按要求配备个人防护用品、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报警仪和X-γ剂量率仪,定期开展检查和维护,确保其能够正常使用。从业人员工作时按要求佩带个人剂量报警仪及个人剂量计,定期送检,受检者受检时应佩戴辐射防护用品,以确保职业人员、受检者健康和辐射环境安全。辐射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主体项目“云南保山产业园区年产6万吨新型复合管材项目”处理措施进行处置。
(五)严格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标准。应在投入使用前依法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方可正式投入使用,按要求开展辐射安全和防护年度评估工作,每年1月底前按时在“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上传年度评估报告。
(六)在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沟通渠道,以适当、稳妥、有效的方式,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消除公众的疑虑和担心,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回应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同意项目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