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表 (9月9日)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16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678000 联系电话:0875-2191015(兼传真) 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0875-2237399 电子邮箱:ynbshp@163.com | ||||
项目名称 | 隆阳区集中式共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 | 建设地点 | 隆阳区 | 建设单位 | 保山市隆阳中能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昆明龙慧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项目建设规模为200MW/400MWh独立电化学储能电站,配套建设1座220kV升压站,配置1台200MVA主变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优化项目储能电站及升压站布局,优化施工方案。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避让环境敏感区、环境敏感目标,减缓对生态环境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项目建设占地涉及林地,严禁超计划占用林地,秉持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原则以减小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认真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收集后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过程中对开挖土方应采取临时拦挡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密闭运输、露天堆放物料遮盖、施工场地设置围挡等措施减轻扬尘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和运输材料,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减小施工期声环境影响,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可回收利用的外售至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利用的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点地堆存。 (三)加强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将环境保护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制订和贯彻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开展环境监测,确保储能电站及升压站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要求。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规范雨污分流系统,加强对污水的收集和管理。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于站内绿化,不外排。加强固体废物收集处置,设置变压器油事故收集池,收集的废变压器油与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磷酸铁锂电池更换后由供应商直接回收。 (四)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强化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宣传工作,使公众科学认识工频电磁场的环境影响。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无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项目审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