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表 (10月21日)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16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678000 联系电话:0875-2191015(兼传真) 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0875-2237399 电子邮箱:ynbshp@163.com | ||||
项目名称 | 白玉光伏电站接网工程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隆阳区 | 建设单位 |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保山供电局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主要在500kV隆阳变电站扩建1个220kV出线间隔、新建500kV隆阳变至220kV白玉光伏升压站线路工程。工程线路长度为48.2km,采用单、双回混合架设,单回路长度43km、双回路长度5.2km,共新建杆塔111基,其中单回路杆塔95基、双回路杆塔16基。项目总投资为822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9.5万元。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输电线路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输电线路周围及环境敏感目标的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二)下阶段进一步优化设计,尽量使线路远离生态保护红线区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不在生态保护红线、水源保护区内设置牵张场、跨越场等临时施工场地,禁止将建筑垃圾等弃至红线范围、水源保护区内,严格按照划定的施工范围施工,不得随意扩大,设置警戒线、警示牌,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土地平整及植被恢复等措施,减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合理安排工期,临时土方规范堆存并进行回填利用,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使用覆盖、洒水等措施防止施工扬尘。施工结束后回填临时土方,及时清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及时恢复临时用地的原有生态环境和土地利用功能。禁止向北庙水库水源保护区、水磨坊水库水源保护区、梨树岭岗水库水源保护区等水源保护区内弃渣排污,严格落实水质保护、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确保各水源保护区的水质安全。 (四)在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沟通渠道,以适当、稳妥、有效的方式,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消除公众的疑虑和担心,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回应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无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项目审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