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表 (10月30日)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16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678000 联系电话:0875-2191015(兼传真) 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0875-2237399 电子邮箱:ynbshp@163.com | ||||
项目名称 | 110千伏古永变电站接入220千伏猴桥变电站新建线路项目 | 建设地点 | 腾冲市 | 建设单位 | 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聚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新建110kV线路共2x7.2km,采用单、双回路混合架设,单回路2x5.75km、双回路2x1.45km;项目建设杆塔共38基(其中,耐张塔28基、直线塔10基),其中双回塔6基,单回塔32基。项目不涉及变电站主变的建设,新建110kV古永变110kV间隔( GIS )4回,2回接入220kV猴桥变,2回电气备用。项目总投资为22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7万元。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输电线路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确保项目线路工程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二)下阶段进一步优化设计,尽量使线路远离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牵张场、跨越场等临时施工场地,禁止将建筑垃圾等弃至红线范围内,严格按照划定的施工范围施工,不得随意扩大,设置警戒线、警示牌,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土地平整及植被恢复等措施,减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线路工程通过采用高跨方式、高塔跨越和无人机放线等措施减少植被砍伐,减轻植被和植物资源影响;工程占地涉及的金荞麦通过在施工中采取合理避让措施减小影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合理安排工期,临时土方规范堆存并进行回填利用,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使用覆盖、洒水等措施防止施工扬尘。施工结束后回填临时土方,及时清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及时恢复临时用地的原有生态环境和土地利用功能。 (四)在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沟通渠道,以适当、稳妥、有效的方式,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消除公众的疑虑和担心,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回应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线路下方不可新增建筑物,若必须新增的,需确保建筑物与导线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小于5m,建筑物与边导线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小于2m。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无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项目审批 | ||||